大鹅才好吃呢!又肥又嫩!”
然后疾风狼又用不屑地眼神看了一眼在他眼里竟然只能买兔子吃的多利斯克:“不过,这兔子其实也还行。
洛瑞的领地里好多草都挺特别的,吃那玩意儿长大的兔子,比起他地方的兔子好吃多了。
你也算有眼光。”
多利斯克能说什么呢?
正常的,需要消耗大量食物的骑士,谁会拿兔子当正餐?
谁不知道那玩意儿要是当饭,越吃越会瘦啊!
就是,这话从一只狼嘴里说出来,就有点滑稽了……天下竟然有不吃兔子的狼?
当然,多利斯克也明白,对于体型巨大还需要补充体内魔法能量的疾风狼来说,这种普通兔子也的确算不上饭。
然而,对于人类来说,在有足够的粮食吃的时候,兔子就是可以打打牙祭的肉。
最重要的是,即使他们雇佣而来的贫民不舍得,他们手里的肉也没有地方卖。
这才是最重要的一步。
以前,王室与贵族难不成不想施恩于民吗?
都想,也都试图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