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看了谢厌庭一眼。夕阳下,那人微笑着朝他挥手,身影在逆光中显得有些模糊,却莫名让人安心。
坐在公交车上,时羡拿出手机,点开那个置顶的对话框。
x:【我上车了。】
羊次:【嗯,我也在回家的路上了。】
x:【今天谢谢你。】
羊次:【谢什么?】
x:【笔记,还有牛奶。】
羊次:【不客气。明天见。】
x:【明天见。】
放下手机,时羡看着窗外飞逝的街景,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似乎没有那么糟糕。
他知道,那束名为谢厌庭的微光,已经真真切切地照进了他灰暗的生活。而他们之间那根名为"联系"的丝线,正在一点点变得坚韧。
也许,改变才刚刚开始。
在他不知道的地方,谢厌庭在日记本上写下:
其实我早就发现了。
每次我靠近他说话,或是装作不经意地碰触到他的手背,那双总是藏在额发后的耳朵就会悄悄染上薄红。像初春的桃花苞,在雪色肌肤上格外分明。
今天物理课我借他笔记时,故意俯身凑近了些。温热的呼吸掠过他耳畔,那截白玉似的耳廓几乎是瞬间就透出绯色,连细小的血管都清晰可见。他慌忙侧过头去,假装整理书本,手指却无意识地揪住了书页一角。
真有意思。
这个人明明总是板着脸,用沉默筑起高墙,耳朵却诚实得可爱。
中午在食堂,我故意问他能不能坐在一起。他低着头嗯了一声,耳尖却从发丝间露出来,红得快要滴血。我强忍着想去碰触的冲动,只是把餐盒里的炸虾夹给他一只。
“我不——”
“吃不完,”我打断他的拒绝,“帮忙解决一下。”
他的耳朵又红了一层,但这次没有躲开。
最可爱是昨天放学。
我借口问数学题靠近他,手臂贴着手臂。他整个人都僵住了,从耳根到脖颈泛起漂亮的粉色,像日落时天边的霞光。我几乎能听见他过快的心跳声。
原来冷冰冰的羡宝,也会因为这种程度的靠近就慌乱成这样。
我知道这样逗他不太好。
可当他用那褐色眼睛瞪我,泛红的耳朵却出卖他的紧张时——我总觉得,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羡宝,是独属于我的特权。
就像那时,我不过说了句“你的解题思路很特别”,他又下意识摸了摸发烫的耳朵。
这个动作简直像在邀请我:
再看久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