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的资本恨不得将所有利益都揽入怀中,因此很多华人创办的企业很多都是独资或者是家族企业,股东都是一家人。
所以在此之前,外资来内地投资,都愿意与内地合资。
而港资愿意与内地合资则是因为内地的政策会发生反复,害怕血本无归,才乐意与内地合资。
在两年前陈家华打算独资建造这个地产项目,魔都一方既感到惊讶,也没有这方面的先例。
不过考虑到陈家华的身份,而且这种商业地产也不是紧要行业,再加上对魔都的城市发展也有一定好处,才放开了这个口子。
甚至如果没有政策的限制魔都一方还乐见其成,这不仅能够挣外汇,还能够解决很大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
而陈家华是知道内地的政策会越来越开放,明白魔都这座城市的土地价值,本身资金也足够,自然希望能够独资。
所以双方算是一拍即合,后面商议建造方案的时候,魔都一方比陈家华还要激进,最后搞出了现在的建造方案。
陈家华刚开始也担心步子迈得太大扯着蛋,不过想到是分五年建造完成就不怎么担心了。
别说五年时间他旗下的公司就能将赚到这五亿美元,过个两三年时间,内地的价值就能凸显,越来越多外资、港资以及台资前往内地投资。
到时候以这个项目作为抵押,轻松就能贷个两三亿美元出来,所以压根不需要担心投资问题。
魔都一方也很有诚意,土地拆迁、平整等工作他们都会搞定,华人集团只需要补偿安置费用就行。
这省了华人集团很多事,不然一家香江公司做这些工作,会非常麻烦。
任何一个地方,拆迁工作都不好搞。
其他情况都谈好了,最后在土地价格上被难住了。
这倒不是双方谈不拢,而是魔都还从没有出售过土地,压根不知道卖多少钱。
在两年后,也就是1988年,魔都第一次出售土地,而且是以通过国际招标的方式。
这块土地位于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第26号地块,面积1.29公顷,约19.35亩。
最终由日苯孙氏企业有限公司以2805万美元的最高价中标,换算一下相当于一亩地将近两百万美元。
当然这是一个极端特殊的案例,是轰动全国的土地第一拍,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这个价格完全不能代表当时魔都土地的普遍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