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年代。
三百块钱诱惑实在太大了,他们也想看看这个野丫头哪里来的通天本事,敢夸下这样的海口?
他们根本不相信林夏晚真有这个本事。
等一个月后,林夏晚赚不到钱,自然还是要乖乖嫁给王瘸子。
“好,我就给你一个月的时间!”
刘翠芳咬着牙说道,“但这一个月里,你也别想偷懒,该干的活还得干!”
“没问题。”
林夏晚爽快地答应了。
打发走了林家父母。
林夏晚才松了一口气,此刻的她,后背早已经被冷汗浸湿。
不管如何。
她争取到了一个月的时间!
她想。
凭借上辈子的记忆,她也一定有办法可以赚够三百块!
林夏晚低头看向自己的手。
那是一双年轻、粗糙却充满力量的手,不像前世那样布满伤痕和老茧。
这是……新的人生。
这时,胸口冰凉的感觉引起了她的注意。
林夏晚伸出手,从脖子上摸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
是玉佩!?
上辈子,这块玉佩一直跟着她,却在嫁给王瘸子前夕,莫名丢了。
没曾想,如今竟失而复得了。
失神间。
一股暖流从玉佩涌入她的指尖,瞬间传遍全身。
紧接着,她的眼前似乎发生了变化。
她抬眸,看向屋里的桌子,脑海里竟然清晰地浮现出 :“民国时期,价值五元。”的字样。
她再看向墙上挂着的旧相框,又出现了 “六十年代,价值两角” 的信息。
林夏晚惊呆了,她这是……
拥有了能看出物品价值的能力?
她又惊又喜,这难道是重生后上天给她开的外挂吗?
有了这个能力,别说一个月赚三百块,就是赚更多,也不是不可能啊!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轻轻的敲门声,伴随着一个怯生生的声音:“晚晚,你在家吗?”
林夏晚闪过一抹狐疑?
她不动声色的将玉佩踹进了口袋里,这才开了门。
不过一眼,她便认出了来人。
林如萍。
她的同村好友。
上辈子,她在嫁给王瘸子之后,就没和林如萍见过了。
却也听说,她在不久后就被亲生父母接走回城了,听说林如萍的亲生父母是部队的军官,而她也摇身一变成了千金大小姐。
上辈子,两人再无交集。
只是多年后,林如萍回乡省亲,远远的看到过一眼。
那时的他们,早已经是云泥之别。
没曾想,这辈子还能再见面。
林如萍迈开步子进来,眼睛红红的,脸上还带着泪痕,一看到林夏晚就哭了起来:“夏晚,我…… 我不能上学了,我娘说家里没钱,让我辍学回家干活,还要给我哥攒钱娶媳妇……”
林如萍也是个苦命的孩子,上辈子没认亲前吃了不少苦头,林家村重男轻女盛行,林如萍打小就吃不饱,穿不暖,还让她承担了家里所有的家务,农忙时还要下地里干活。
如今更是过分,竟直接让她辍学。
好在不久后,她就会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了,日子总归是有盼头的。
“别哭了,如萍。”
林夏晚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着,“事情总会有办法的。”
林如萍抬起泪眼朦胧的眼睛,看到林夏晚放在桌上的书本,眼神闪烁了一下。
随即又低下头,抽噎着说:“能有什么办法啊?我爹娘重男轻女,根本就不把我当人看。不像你,还能……”
她说着,又看了一眼林夏晚,欲言又止。
林夏晚知道她想说什么,无非是想说自己马上就要嫁给王瘸子,换一笔彩礼。
她淡淡一笑:“我不打算嫁给王瘸子了。”
“什么?”
林夏晚惊讶地抬起头,“你不嫁了?你爹娘能同意吗?王瘸子家可是给了三百块彩礼呢!”
这个年代的三百块,可是一笔巨款!
“我跟他们说了,我自己赚钱,一个月内赚够三百块。” 林夏晚平静地说。
“你自己赚?”
林如萍的眼睛瞪得大大的,随即又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鄙夷,“夏晚,你别傻了,这个社会哪有那么容易赚钱啊?”
“咱们一没本事,二没路子,又在这山沟沟里,能混口饭吃就不错了。”
林夏晚没有解释,只是说:“总会有办法的。对了,如萍,你想不想跟我一起赚钱?只要我们努力,说不定你就不用辍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