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病|
    乔治,一位矮人,虽然他其实一直生活在地上,从未真正去过地下那个矮人的国度。

    他原本有一个不算富裕但很幸福的三口之家,直到内战光临了他的镇子。他被迫离开了父母,并在之后被特鲁普斯捡走了。那年的特鲁普斯还是个青年,健壮,开朗,喜欢开玩笑,笑起来能让人幻视到风浪与捕鲸船,虽然她来自森林。乔治是她收养的第一个孩子,不过他们的关系其实更接近姐弟或者年龄差比较大的朋友,只在某些——某些!——乔治失眠的夜晚,特鲁普斯才会履行家长的职责。

    但近几年,随着特鲁普斯的爹瘾愈发严重,她本人也越来越听不进去别人说话了。乔治感觉迪泽特就是个传奇,因为除了他外已经没人愿意主动找他们的好y说话了。

    虽然和父母分别十多年了,但乔治其实一直相信他们没有死,这个小小的希望火种随着矮人的脚步燎遍了卡蒂国,他一直在寻找父母的线索。直到那天晚上,杂技演员先行一步。

    乔治本想跟着他们离开的。但最后他看到了特鲁普斯——恍惚,狼狈,不修边幅。在她年轻的时候,在他们的马戏团还凑不出十个人的时候,特鲁普斯总在一场糟糕的表演后露出那种表情。那时候乔治会抱着毯子来到她身边,就像特鲁普斯会安慰睡不着觉的男孩。

    好吧,乔治败了。一对矮人夫妇在轻机枪制造的枪林弹雨中活下来的几率还是太小了。所以乔治掐灭了那个小火种,留在了特鲁普斯身边。谁让他是长子呢?

    但仅仅两个月后,他就后悔了。

    他一直知道普鲁托对他们的大家长有点想法,她的偏好就是年长系。但特鲁普斯和迪泽特,所有人都看得出来这两个人多紧密无间,迪泽特甚至挂着印有“特鲁普斯”的狗牌。乔治根本不会在他们隔壁睡,让那些令人难以入眠的噪音填满夜晚。

    自乔治被收养以来,他就知道普鲁托对特鲁普斯一往情深。现在,男孩已经长成青年了,普鲁托等来的却是爱人的爱人——听起来普鲁托有点惨啊。

    嗯,确实有点惨,如果乔治不知道普鲁托曾经和特鲁普斯做过就更好了。

    他们是一个马戏团,世间的一切混乱都可以在此地得到包容。他们举办过不少“party”,普鲁托会参加,而特鲁普斯总是最受欢迎的那个。当然普鲁托也和特鲁普斯有过一些私密的夜晚,别问都“私密”了乔治是怎么知道的,普鲁托根本控制不住音量。

    现在的话好像是迪泽特比较惨了。嗯,如果乔治不知道普鲁托和迪泽特也做过就更好了。

    迪泽特,一个把火辣写在脸上的男人,被捅的时候会哭,捅人的时候也会哭,喜欢窒息、强制、异物入体或者一切……呃……会被标上“死鸽子:不要吃”的东西。他穿上战术靴是因为知道有人喜欢被踩,戴上项圈是为了更方便地被勒脖子,狗牌上的“特鲁普斯”是警告也是邀请,虽然大部分人一见到特鲁普斯的大小就会自惭形秽。他一年四季从不脱下那件紧身黑T以遮掩伤疤,但同时他其实将伤疤视为一种……荣耀。

    依旧别问乔治是怎么知道的。迪泽特也很大声。

    除了声音,迪泽特的胸肌也是有目共睹地大——那上面甚至有一颗痣!——普鲁托根本无法抗拒埋进去。然后就,呃。

    她不是来拆散这个家的,她是来加入这个家的。

    在迪泽特刚入职一个月时,他们三个的关系就已经很莫名其妙了。但那会儿马戏团还没分崩离析,所以一切其实都还好。因为如果你生活在一个蜘蛛网里,一个小三角就不会太引人注目。不过现在,这个蛛网只剩下四个点了,所以长子成了个局外人。

    呃,好吧,虽然乔治可能也和普鲁托做过一两次,呃可能还和迪泽特做过一两次,呃可能还和特鲁普斯做过不止一两次——但是乔治才不会被牵扯进那三个人的战争里!他是正常人!

    哦对了,现在还多了个莫名其妙的外地修女。

    乔治不想在那个家里再待下去了,于是来到了酒吧。

    他听说了,最近,一个块头大得吓人的家伙来了这个镇子,而且好像很喜欢来这家酒馆喝酒。偏偏这是全镇最好喝的酒馆。在进酒馆之前,乔治踮着脚好好地观察了一番屋内,没发现任何大块头才推门而入。那扇腰门很旧了,嘎吱嘎吱响,内嵌的百叶窗也仅能起到装饰作用。它很矮,和这位矮人一样高。

    乔治坐到吧台旁,让酒保给他随便来一杯艾尔,或者拉格也行吧。他把下巴搁到吧台上,叹了口气。

    “为什么家人总这么烦人啊!/为什么家人总这么烦人啊!”

    乔治愣住了,有一瞬间以为是谁在对他恶作剧。显然,那个邻座的男生也是这么想的。他们异口同声,又同时转头,望向彼此。

    他有一头克莱因蓝的头发,和一双蓝得更自然的玻璃珠般的眼睛,一身标准的牛仔装扮,腰间却没别着枪。

    体验生活的大少爷。乔治暗自评价,面上没有任何异样。正巧,他的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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