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净了血的鳔·杰安详地把头靠在阿莎莎的大腿上,任由爱人描摹她的五官。
“我不想死。”她说。
这就是她的遗言。
她是一条终身没碰过水的鱼,最终葬在了爱人的乌发浇灌出的海中。
阿莎莎把爱人的遗体轻轻抱起来,坐在星空下,平静地想: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或许,她什么都做错了。
刚被关进阁楼的时候,阿莎莎简直要疯了。她每天都在渴望能有一帮无所事事的流氓从她的窗下经过,好让她能听一听活人的声音。但这个贫穷的国家养不出那么多闲人。在她的头发长长之后,阿莎莎唯一的乐趣就变成了和老鼠玩捉迷藏。
但想要头发铺满地板需要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在那段将疯而又没疯、将死而又未死的时间里,阿莎莎开始思考。
她想:一切究竟是如何变成这副模样的?
她想起儿时父亲同自己玩乐。他不是个好国王,却又是个好父亲,所以年幼的阿莎莎想父亲理所当然地会是个好国王。他陪着她跳舞,陪她弹竖琴,教她文字,从不在意王冠是否会被女儿踩扁。
虽然听起来很可笑,但其实,在遇到鳔·杰之前,阿莎莎真的觉得父亲死得无辜。她父亲爱她爱得如此真诚,打心底期盼她会成为一个更好的领导者,从各地为她搜罗来知识和帮助。阿莎莎也确实是个好孩子,脚踏实地又期盼进步,为书本榨干精力又从不逼迫自己,每天睡得像石头一样沉,起来像面包一样轻。她充满精力,像海绵一样汲取身边的一切。
也正是这积攒下来的学识,让她敏锐地从阿莎莎的言语中发现了……不一般的东西。
她的道德,她的能力,她的眼界,她的勇气……此前一切的一切带领着阿莎莎从爱人的苦难中发现了父亲的另一面,她那时终于得到答案:可能,她真的做错了。
血脉是最原始的诅咒。
阿莎莎那时才终于领悟她曾经看过的这句话的含义,才知道勇者三世的随口一言为什么就成了文学创作中的经典。
她猜到了外面正在发生些什么,毕竟楼下的脚步声嘈杂到让人难以忽视,而靓丽的烟花又越过了灰墙,绽放在夜空。阿莎莎掀开头发的一角,找出一条绳子:自然也是用她的头发编的。她们昨天还在讨论如何用它私奔。
阿莎莎把鳔·杰摆好,让她原本是双手的部位十字交叉于胸前,想:是时候还她生来的孽了。
国王,不必在意他叫什么,知道他目前是个国王就好。
他曾经是个谁见了都能踩一脚的下贱货色,每天装疯卖傻只为博得他人的眼球,为了成为众人的焦点不惜去当那个小丑。他谎话连篇,但骗过了自己,愤那些不属于他的怒,快那些不属于他的乐。他知道自己是装的,但他自己也信了。
他生来就是个喽啰,所以最不想当的就是喽啰。他希望有人高看自己,也隐秘地希望有人踩自己一脚——他会伪装出连自己都信了的暴怒,因为这暴怒可以吸引更多眼球。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不想当炮灰,他渴望关注。
三年前,一个天大的好机会掉到他眼前:国王死了。
他是个孤儿,身上不沾一点亲缘,更别提去争夺那王冠。但他使尽了这辈子的耐心蛰伏起来,而相互制衡的几家贵族需要一个暂时能稳住局势、好让他们继续争抢的无名小卒。
他成了一个没有实权的预备皇帝。
这事实让他恼火,他得到了金钱,但他当然想要更多。这世界上没有东西能喂饱那张嘴,当然最主要的问题是,他没得到“应有”的奉承。实际上,只要多拍拍他的马屁,他会愚蠢地把一切“邪恶计划”全盘托出。他只是个屁股痒了的蠢货。但好在,那些贵族们也不聪明。
于是,这个矮子里的高个当真刺杀了不少人,最后夺得了实权。蛰伏三年终于上位,他的第一想法并非稳定本就不安定的局势,而是大办一场宴席——看看啊,这个曾经没人能看得起的人坐上了王位!
于是,那流浪的过往也成了他口中的谈资了。他会夸大那段贫苦、夸大那段伤痛,举着酒杯看自己的倒影,为如今的荣华富贵心醉,不去直视任何一个人的眼睛又等待他们的掌声。
他太渴望关注了,以至于做下了一个错误的决定:抓住那个狼人小孩。
他经常用华丽的辞藻聊自己的人生经历,情节百转千回极尽波折,拥有适当的留白和,哦,他当然能控制自己发出哭腔。他实际上是个相当不错的说书人,曾在酒馆里被一群冒险者围着“再讲一个!”的那种。
但很可惜,他没有想到的一点是:这世界上,真的存在,他最华丽的辞藻也无法比拟的,波澜壮阔的人生。
让他成为一个曾经荣耀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