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重,可以说官运都是借着胡人的势,但到了胡人造反,他为了心中的道义,还是选择与胡人对抗。被砍断手足,拔了舌头,再也不能领兵打仗,他也要靠辱骂,坚持自己的道。而这兵士,平日跟随大军,身着铠甲,威风凛凛,危难当时弃主将父子三人于不顾,还不如那个冒着危险去捡了人头发的小吏英勇,如今却敢冒着生命危险,为主将求入土为安。凡人的勇气,真是古怪。”

    “贪生怕死是本性,畜生都有,得救后良心发现,则是他为人的血性。”寒香寻说。

    “可那几人的尸身早已凑不完整了吧,就如这天下一般,四分五裂,还有腐烂的残肢,如今寻回,真能入土为安吗?”周蔷不是很乐观。

    寒香寻睨她一眼,算是知道这人为什么要听那书生废话了。

    “那人出身宗室,天生富贵,受百姓供养,胡乱时逃出长安,一路躲去河西,既不肯登高一呼,抵御乘虚而入的吐蕃铁骑,又不肯带兵与太子勤王的队伍汇合,等圣人回京,才想起来借我的修为,去平定河西,好带着天大的功绩回去享福,好大的脸。”寒香寻训斥她道,“你可别信了他真是为了‘天下大义’而来,他都宁可假装自己是江南来的,七月就去赶考这般古怪,也不肯明说来意,非要一再用诡事的言外之意试探你,探清了虚实才肯登山,计较太多,难成大器。”

    周蔷明显又是不服,但还没来得及反驳她,她怀中的黄狸便伸长脖子,对着周蔷发出威吓的声音。

    周蔷扬起手想去揪那黄狸之时,货郎掀开门帘,返回了。

    货郎的愿望,是此番来客中最卑微、最平凡的,他只想要阖家团圆,举家搬至一个没有战火的地方,得几亩薄田,他从此不用再颠沛流离,四处卖货,可以陪着家人长长久久。

    他的愿望太小,在乱世中反而变得最难实现。

    寒香寻能助他团聚,可团圆后的愿望,寒香寻无法替他守住。

    “宋九,先带他去客房。”寒香寻揪着黄狸的后颈细毛,吩咐伙计,“先不用给梨膏,我找到他家人,再做打算吧。”

    “遵命。”宋九应了一声,撇下炭炉,上前扶起货郎,朝着阶梯一比,说,“客官,楼上请。”

    货郎抹着眼泪,朝寒香寻拜了拜,恭顺地跟着宋九走了。

    “这货郎的愿望,也太难了。他若是求荣华富贵,倒容易给他了。他做了有权有势之人,总有办法守住自己那点家财。可他只求一个踏踏实实,和家人过日子的机会,这乱世里,他拿什么去守,姐姐如何给他?”确认人走了,周蔷才轻叹一声,评断道。

    “那就把他家安在神仙渡,放咱们眼皮子底下一直看着,不就得了?”一把像少女的尖细嗓音,自寒香寻怀中响起。

    周蔷可算逮到机会,忙嗔道:“你这小猫,不许多嘴。”

    “怎的?”黄狸稍一挣扎,便从寒香寻怀里跳出,一转身变作一个书生模样的俊俏后生,站在周蔷跟前,双手叉起腰来,说,“看不惯狸奴,只心悦书生?”

    周蔷翻出白眼看她。

    *

    周蔷喜欢书生。

    在她看来,凡人皆是弱小,只是这弱小的人若苦读诗书,肚子里有了才学,明明皮囊还是那个脆弱的皮囊,却像有了什么东西撑腰,瞬间挺直腰杆,天不怕地不怕起来。

    才学就像凡人的修为,才学越多,凡人越能干。

    这点和她们腰不太一样,她们修行越多,修为越深,越是困惑。

    周蔷就问过寒香寻,升仙有什么好,值得寒香寻用了几千年追求。

    寒香寻答不出来,但振振有词,说都和上仙击掌,立下誓言了,她先遵守了,再去想缘由吧。反正她修为高,命长,当了神仙命更长。

    周蔷想想也有道理,她们妖怪的优点就是命长,想做的事可以慢慢做,错了也不要紧,反正修炼越久,过去的几千年会显得越短。

    但是寒香寻这话有道理,做的事多少有点不讲道理。

    自打三年前,寒香寻损耗太多法力需要闭关养生开始,就时常待在她的狐狸洞里睡大觉,把应愿的事一股脑儿全扔给周蔷。偶尔才回来一趟。

    这偶尔和偶尔之间,最长就是这回,隔了有三个月之久。

    寒香寻时隔三个月又出现在不羡仙里,周蔷正好在撺掇房檐上的蜘蛛织花式,见到姐姐回家,还来不及高兴,就看到人背后还跟着一个人。

    来人做白衣书生打扮,露在外头的脸和手上都有未及愈合的伤口,从结痂和乌青情况看,受伤起码也三个月以上了,已基本能看清原本那张精悍的面貌。

    这人个儿挺高,就是很瘦,比周蔷在神都见过的所有书生都瘦弱。

    “这书生哪儿来的?”周蔷指着人,问寒香寻。

    “你自己说。”寒香寻抬手揉揉自己的额角,冲那个书生命令道。

    书生立马揪住寒香寻的衣袖,楚楚可怜地对着周蔷,张嘴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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