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麦浪
喜欢人族?”

    王旺旺:“我当然喜欢,人族有趣得紧。”

    常百乐想了想,“倒也是。”

    “你不是也走了很多地方吗?不这么觉得么?”

    常百乐揪着自己发辫,缠在手中把弄,“嗯……我倒不觉得人族尽然是好,不过其中也有几个,无端觉得喜欢。人族之外,譬如你这样的,倒也讨喜。”

    “喔!”王旺旺来劲了,“我也怪喜欢你,可真是有缘!”

    常百乐挪了挪眼,忽想起自己先前对如是观说尤其喜欢他的时候,如是观闪烁不已的神情。

    天色苍蓝,万里不见郁云,晴风畅快。常百乐猛被拉了把,是王旺旺将他拽去,说要同他玩抛骨头的游戏,便是常百乐将骨头丢出去,他定能在落地前接中。

    起先常百乐还觉得无趣,但后来起了劲头,非要跟王旺旺换换,他去追骨头。但自个盯着骨头蹿了出去,才发觉半点儿也不容易,不仅天光底下眼花看不清,若不留神,脚下绊到了便要扑进地里满身泥,麻烦得很。

    常百乐栽进地里,灰头土脸,气得半死。

    他们俩相视一眼,不约而同迈步跑去,朝明晃晃高悬的红日跑,常百乐虽能领先几步,到底不能久支,还是心不甘情不愿地认了输。

    “唔!”常百乐大汗淋漓,不得不解了外袍抱在怀中,内兜翻了出来,掉满地石绿南红。

    王旺旺弯腰帮他捡了起来,“我明天就要走了。”

    常百乐:“嗯?你上哪去?”

    王旺旺:“我在每个村子就待一个月,不能久留,明天就得换地方了。”

    常百乐没什么表示,只是“哦”了声。

    王旺旺仿佛大失所望,“哇啊,居然一点遗憾也没有,好伤心。”

    常百乐:“遗憾什么啊,这不是很正常吗?”

    王旺旺:“我换地方的时候会觉得不舍的,相熟的鸟某日不飞来了也会觉得难过。人族更是会在分别的时候痛哭流涕,这不值得遗憾吗?”

    常百乐眨了眨眼,恍然片刻。

    他忽然想起来,自己竟已匆匆赶过了数桩别离,又或者尘世间离合从来偏爱他,向来不打招呼,也不叫他觉察。

    这会儿被点醒,才后知后觉想起自己竟未同谁道过别,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走到了这里。

    可常百乐也没那么多寸断柔肠,他回想起来,还是不觉得遗憾。他总信生涯无羁,今日告别的人,说不定来日还会相见,毕竟缘分是个说不准的玩意,没必要太过伤怀,更不提什么舍不得。

    只是也有例外——他想到去过大昭寺后可能要与如是观分别,心里便有些不是滋味,像遭酸梅噎在喉头,不上不下。

    果真与旁人不同,即便迟钝如常百乐,也晓得了如是观在他这儿要格外恼人些,且不论因由,事确如此。

    “那若是有某个人,我舍不得与他分开,觉得他与旁人很是不同,却又说不上来——这算什么?”

    王旺旺往后倒了倒,神情怪异。

    常百乐瞪他。

    “哇,那可不一般。”王旺旺灵机一动,道,“你怕不是稀罕他吧?”

    常百乐:“我确实挺喜欢他,又怎样呢?”

    “哎呀,我说的不是这种。”王旺旺见他不明白,连忙比划了起来,甚至有几分挤眉弄眼的意思,“是凡人里头那种一生一世的,哎呀,鸳鸯大雁那般的。”

    常百乐急了眼了,“那怎么可能,那家伙不过一寻常人族,我再喜欢也不可能——”

    他话未说完,自个急得站起了身,项上金铃摇响,惊得他走了神。

    麦风倾野,山坡滚烫,常百乐无意望向野地那边的村落,喧天锣鼓外独立某人,背负长剑,远远望去,竟落拓得不可言说。

    常百乐直了身,与他隔千千万麦谷的前世今生,彼此望见了。

    修者目力过人,因此常百乐尚能望见那边如是观的神情——给个眼镜子挡着,也说不上什么神情的,只不过冲他说了句话,能看出口型:该回来了。

    常百乐拨开麦浪,奔他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