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是在这对姐弟如此决绝的指控下,陆晏舟开始了他的陈词。他立于堂上,青衫如玉,声音清越……
公堂之上,陆晏舟立于中央。他穿着一身浆洗得微微发白的青衫,更衬得身姿如修竹般挺拔。连日来的调养与坚定的心志,让他原本俊秀的眉眼舒展开来,虽依旧清瘦,但面色不再蜡黄,而是透出一种如玉的温润光泽。他站在那里,不卑不亢,仿佛不是来受难,而是来涤清污浊。
当县令询问时,他拱手行礼,声音清越而起,如同玉石相叩,清晰地传入每个人耳中,带着一种奇异的安抚与说服力:“回禀县尊大人……”
他条理清晰地陈述三大罪状:一为谋害秀才,动摇国本;二为侵占田产,欺凌孤幼;三为卖女虐子,丧尽人伦。每陈述一条,他便呈上相应证据——村长、大林叔的证词,佃户画押的田租记录,妮姐与水哥儿当堂哭诉的血泪控诉,以及被捕凶徒的供词。
他的话语逻辑严密,引经据典,却又不失质朴真情。说到原主父母早亡、自己孤苦无依时,语气带着恰到好处的悲怆,令人动容;揭露陆家兄弟贪婪恶行时,言辞犀利,目光湛然,透着不容置疑的正气;谈及恳请断亲、庇护孤弱时,态度又转为坚定而恳切。
“……学生深知‘孝为百行之原’,然,《律》亦云‘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此不慈不仁,欲杀侄卖女之辈,其行径与禽兽何异?若对其愚孝,岂非助纣为虐,枉读圣贤书?学生泣血恳请青天,依律严惩元凶,割断此孽亲之缘!并怜妮姐儿、水哥儿孤苦无依,准由学生代为监护,导其向善,免其再遭荼毒!”
他一番陈词,情理法兼备,姿态从容,气度卓然。那温润如玉的外表下,是铮铮的铁骨与闪耀的智慧。堂外围观百姓,无不被其风采折服,为之叫好,对陆家兄弟发出震天唾骂。连高坐堂上的县令,也暗自点头,此子绝非池中之物!
人群中,一位受邀观审、身着锦袍、面容富态、总带着乐呵呵笑容的中年文士——正是崇渊书院的意夫子,眼中异彩连连,抚须轻笑,对身旁的梁夫子低语:“梁兄,此子心性了得,手段果决却不失仁心,言辞犀利却占尽大义。更难得这身气度……哈哈,这个学生,我意平生收定了!”
证据确凿,民情汹涌,县令当堂宣判:
陆富贵、陆长贵:主谋杀人(未遂)、侵占财产,数罪并罚,判流放三千里,遇赦不赦。
陆江:参与谋害、欠下巨债,判苦役十年。
陆富贵婆娘听闻判决,当场昏厥,醒来后神智失常,疯疯癫癫,被其娘家勉强接回,境况凄惨。
陆长贵婆娘因虐待亲子、怂恿卖侄,行为恶劣,判当堂休弃,遣返娘家,名声尽毁,余生堪忧。
县令同时准了陆晏舟与陆家断亲之请,并因陆富贵、陆长贵已失监护之责,准妮姐、水哥儿由堂兄陆晏舟监护。
案件虽了,陆晏舟并未立刻离去。梁夫子与意夫子邀他至后堂叙话。意夫子那总是带笑的圆脸上,此刻多了几分认真的神色,他捋了捋胡须,看似随意地问道: “晏舟啊,今日公堂之上,你引经据典,条分缕析,着实精彩。老夫倒是想问问,你如何看待这‘亲亲相隐’与‘大义灭亲’之辩?今日堂上之举,在你心中,算是哪一类?”
这问题看似简单,实则刁钻,关乎伦常与律法的核心冲突,更是对陆晏舟心性与学识的直接试探。
陆晏舟略一沉吟,神色从容,拱手答道:“回意夫子。学生以为,‘亲亲相隐’源于人情,是为维系伦理温情,其前提是‘亲’尚存‘亲’之德,所‘隐’之事未伤天害理、未触国法纲纪。而今日之事,陆富贵、陆长贵等人,其行已非‘亲’,实为‘贼’为‘寇’,谋财害命,卖女虐子,无所不用其极。此等行径,已远超‘亲’之范畴,乃是国法所不容、人神所共愤之恶。”
他顿了顿,声音清朗而坚定:“故而,学生今日之举,非是‘灭亲’,而是‘除害’。是站在律法与公理一边,斩断披着‘亲’之外衣的毒蔓,以正视听,以护弱小。若言‘大义’,此乃维护世间公道之大义;若言‘相隐’,学生所隐者,乃是对无辜弱者之怜悯与责任,而非对罪恶之姑息。”
他并未完全否定“亲亲相隐”,而是巧妙地将陆家兄弟的行为剥离出“亲”的范畴,将其定义为“害”,从而为自己的行为确立了无可指摘的法理与道德基础。
意夫子听罢,眼中赞赏之色愈浓,那乐呵呵的笑容重新回到脸上,他抚掌笑道:“妙!妙哉!不固于经典字句,能明辨情理法之界限,心有仁义,行有担当,更难得这分通透!梁兄,此子,绝非只会死读书的腐儒,乃真俊才也!”
梁夫子亦含笑点头,倍感欣慰。
至此,意夫子心中最后一丝考较之意尽去,对收下这个学生已是万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