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友
    庄筝开着新买的红色奥迪A3火速赶到了机场。她今天穿了一身白色蕾丝边高腰连衣裙,外披一件卡其色风衣,就这样站在火红的车旁,吸引着众人的目光。

    将墨镜摘下,细长的流苏耳坠随着她低头散在白皙的脖颈旁,银光粼粼,带着细闪。

    她给黎屏发了消息。

    不蒸馒头争口气:【你在哪里?】

    还没见黎屏这边回复消息,庄筝就先被一个不远处的声音给叫住了。

    “庄小筝!”

    声音显然十分激动,一听就知道是什么人。

    庄筝细眉一挑,还不待说话眉眼便带上了笑。

    等到黎屏的脑袋低垂地落在庄筝的肩上,她微一弯腰,凑到黎屏耳边说道:“欢迎回来。”

    抱着她的黎屏只是呜咽着口齿不清道:“好想你……”

    黎屏家境富有,大学毕业之后便和男友常年旅居在美国,只剩下庄筝一个人留在她们所熟悉的这座城市。

    虽然距离遥远,但是两人的联系并没有因此隔绝,毕竟二十多年的友谊又怎么会差这几年呢?

    抱了一会后,庄筝看向黎屏身后,并没有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有些奇怪地问道:

    “怎么就你一个人?岑晔呢?他怎么没有来?”

    之前的时候两个人总是形影不离,到哪里都要黏在一起,怎么这时候不见人影?

    听到庄筝说这个,黎屏这才想起来自己在飞机上心情变坏的罪魁祸首,她没好气地说道:“还说呢,说好和我一起来的。结果临了,他们导师又让他飞澳大利亚了,还恰巧在同一天。”

    “岑晔临时改的签,现在应该已经到堪培拉了。”黎屏表情幽幽,看起来十分哀怨。

    庄筝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还捎带松了口气。

    岑晔目前在美国读博,研究生时期被黎屏折下,直到现在黎屏直接为爱旅居美国。不过据说岑晔赴美读博也是因为黎屏,两人一前一后出国,其中细节庄筝也不太清楚。

    不过如果让庄筝想起岑晔,还是不得不提他的洁癖。此人十分之洁癖简直让庄筝咂舌,虽然两人认识了这么久,庄筝还是一遇见他就犯怵,经常怀疑黎屏这个大大咧咧的性格是怎么和如此龟毛的人恋爱的。

    虽然作为黎屏的闺蜜,庄筝其实并非对这位高智学霸有什么很差的看法,但是两人实在是互相看不上眼,如果不是因为黎屏,恐怕两人简直要对彼此敬而远之。

    “正好,没人打扰我们俩叙旧。走吧,陪你吃大餐。”

    黎屏听到庄筝熟悉的语气,还是没忍住笑。

    “当然啦,我可是专门来陪你的。有他没他都一样的。”

    庄筝将手腾出来之后就帮黎屏拖着行李往后备箱走去。

    黎屏还没有反应过来,双手就被塞了一束娇艳欲滴的香槟玫瑰和被包装好的焦糖巴斯克,全都是她爱的。

    她赶紧上前跟着庄筝的脚步。

    “筝筝!我知道你最爱我了!”

    ——

    去吃火锅的路上,庄筝一边开车一边在听副驾驶黎屏叽叽喳喳的说话。

    “你这车是刚买的吧。赚钱了哇,庄小筝。”黎屏一时觉得很新鲜,还伸手拨了拨车前挂着的流苏摆件。

    “这么好的车,很有眼光嘛。”

    庄筝无奈地看着她:“大小姐,你家里还停着多少辆保时捷呢……”

    “那也不是我自己买的,是我妈给我买的。怎么能和你相比。”

    黎屏满不在乎地说道,指尖抚上凝露的玫瑰。

    “你可是创业老板,哪像我天天啃老。我妈天天在耳边唠叨我不务正业。搞得我都不敢回家了。”

    她哪里是不务正业,即使现在远赴美国也没有停止自己手上品牌的经营。

    因此,庄筝只是无奈地笑笑,并没有多说什么。

    秦姨就这么一个女儿,从小就宠着,虽然有所期望,黎屏不常回来,庄筝平日里不知道多少次听到她心心念念着黎屏,总是不住地担心,一年之中不忙的时候好几次都远赴重洋去看女儿。

    车行驶过跨海大桥,水天一色,海鸥成双。

    庄筝打开了车窗,海风吹得她们心旷神怡。

    多年前,这里还没有桥的时候,年少的她们曾经手牵手坐在海边喂海鸥,笑着在沙滩边追逐嘻戏。和今天一样,也是这样温柔的风,身边也是同样的人。

    时过境迁,许多事情都悄然变化,唯一不变的是感情。就像是从不会改变的这片海。

    庄筝想到了什么,扭头问了一句:“你打算在国内待多久?”

    正在吃甜品的黎屏一呆,只是看着她愣神的表情,庄筝就知道她没考虑过这件事。

    不禁失笑地摇了摇头。

    还是和以前一样呆。她想。

    “你今天还回家吗?还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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