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暮不明所以,紧紧跟着他,视线一眨不眨看着小松鼠挂件,又看了看纪恒:“怎么了?”
纪恒有点拿不准,他买回来的时候丁暮很喜欢,经常握在手中把玩,爱不释手。过了会他试探道:“这个挂件左耳朵毛快掉光了,难看,我另外给你买别的挂件。”言外之意丢掉这个挂件。
“不难看。”丁暮闻言急了,拿回钥匙,认真看松鼠的左耳朵,是有点掉毛,但无伤大雅,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哪有纪恒说的那么严重:“可爱,不要丢掉。”
“我明天给你买个新的。”看这架势是不会轻易扔掉了,纪恒决定再挣扎一下。
丁暮将钥匙重新放回兜里,不为所动:“你没钱。”
纪恒:“……?”
纪恒嘴角微僵,默默掏了掏两个裤兜,又翻了翻书包,一干二净,一枚钢镚儿都没发现。
头上幻视一只乌鸦飞过,空气陷入尴尬的静默。
失策,这个月零花钱被他花完了。
对了,在丁暮病情好转许多,彻底停药之后,丁阿姨重拾她原本的工作。好在有纪恒作伴,丁暮不是孤零零一人。
丁阿姨工作繁忙,经常出差,一年到头顶多回来三四次,有时候就过年除夕回来几天。
因此,说纪恒与丁暮相依为命也不为过。
平时早上在早餐店吃,中午在食堂吃刷饭卡,晚上回家做饭。除去饭钱,剩下的零花钱不多,而且为了防止纪恒超额消费,丁阿姨每月会将钱打给丁暮。
简而言之,家里的生活费全权由丁暮管理。
半响过后,纪恒,纪恒他噎住,无话可说,面无表情地走进卧室。
书桌随便挂椅背上,纪恒摸出手机,按了按发现没电了,便插上充电器充电,似是难以置信自己居然变成了穷光蛋,他去衣柜把自己衣服外套裤子的所有兜翻了遍,又去枕头套里摸了摸,书桌抽屉犄角旮旯也不放过。
将屋子翻个遍,总共找出了七块钱,一个钢镚,六个一元皱巴巴的纸票。
纪恒盯着手里零散的钱,心想真是绝了。
以前没怎么觉得磕碜,时过境迁,再回到这个时候只有一个想法——他好穷!穷得都不忍直视了!
手机暂时玩不了,纪恒跑到客厅看电视,搜当下播的很火的古装剧。虽然已经看过,但剧情忘得差不多了,当成新剧看也一样。
厨房传来轻微的动静,是丁暮在做饭,纪恒瞅了眼便收回视线。
当初丁阿姨教了他与丁暮做饭,但是他怎么都学不会,做的老难吃了,有一次甚至还把厨房炸了,从那以后厨房不欢迎他掌厨。
如果让他吃自己做的饭那是能不吃就不吃,前世工作后经常点外卖,但丁暮恰恰相反,他做的饭很好吃,就跟饭店卖的一样。
他现在又有口福了。
丁暮抓两把米淘了淘,倒进电饭锅里,进行定时,然后打开冰箱,里面还有两颗白菜,一把豆角,一袋子挂面。漆黑的眼珠转了转,想好今晚炒什么菜,丁暮拿出豆角,在洗涤池里冲洗。
一根根豆角洗干净,丁暮开始摘豆角,似乎是有强迫症,他摘的豆角大小差不多。平时他无论写作业还是做饭都一板一眼,现在却有些走神,抠了抠手指,指尖在水流冲刷下更葱白。
丁暮侧头朝客厅方向看了眼,纪恒窝在沙发上,眉头微皱,脸上没什么情绪。半响他又打开冰箱,把剩下不多的排骨全拿出来,放水池里解冻。
半个小时后,饭菜上桌。
炒豆角颜色翠绿,诱人可口,糖醋排骨外皮酥脆,内里鲜嫩,上面撒上一颗颗的白芝麻,看起来十分美味。
丁暮今晚上居然做了糖醋排骨。
肉价贵,他们大多数时间吃素菜,肉菜的话偶尔炒一盘吃,其中纪恒最爱就是糖醋排骨了。
纪恒看着刚出炉还冒热气的糖醋排骨,眼睛莫名酸涩,也只有丁暮会给他做糖醋排骨了。抬眼,只见丁暮正垂眸吃饭,咬一口馒头,夹豆角吃,脸颊一鼓一鼓的,有点可爱。
刚才做饭时丁暮脱了校服外套,里面是白色T恤,露出瘦弱的胳膊,手腕白嫩细腻的皮肤下青色血管清晰可见。
他从小就很瘦,尽管天天喝牛奶养着,也没见长多少肉,长大后依然如此。
纪恒只觉得那千杀万刮的保姆是罪魁祸首,小时候正是身体发育的时候,坏了就很难养了。
盘子里糖醋排骨不多,只够一个人的份量,想让丁暮多吃点肉长胖点,纪恒就着馒头吃豆角,没吃糖醋排骨。
丁暮注意到纪恒居然一直没夹糖醋排骨,便将排骨往他那边推推:“吃。”
“你吃吧。”纪恒摇摇头,修长的手指碰了碰碗,温度已经不烫,他三两口喝完粥,端着空碗去厨房刷碗,顺便把锅洗了。
丁暮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