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打来的时间与法医推测的沈宛死亡时间相差无几,警察是因为死者死前的最后一通电话是打给他,而暂时联系不到死者其他亲人,所以才打给他的。
身旁同事看出沈知衡的情绪有些不对,想起什么:“同样是姓沈……沈队,我记得,你是不是有一个妹妹?她叫什么名字啊?”
沈知衡平淡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中。
“沈宛。”
同事顿时哑口无言,一切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艰涩道:“好巧。”
确实是巧合,唯一能说的只有一句阴差阳错。
沈知衡没有想到,六年前,与妹妹最后一次见面时的不欢而散,成了他们的永别。
本应该远在国外的沈宛,尸体却被发现于邻市。
六年前,还是大二的沈宛不远千里来到这个省份找他,是为了和解。
可是这次他们之间相隔的距离,不只是千里,而是万里,隔着大洋彼岸。
沈宛去了国外留学,不辞万里回到国内,结果身死他市。
沈知衡想象不出,死在邻市的沈宛,回国究竟是要做什么?是来见他吗?是什么别的原因?
2.
从警察厅到隔壁市的路程,不过一个小时。
沈知衡来见他的妹妹。
案发现场,在酒店会客厅早已废弃的杂物间,此时已经被围上一圈警戒线,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酒店老板已经结束问话。
因为酒店赔本,半个月前就已经歇业不干,准备把这间酒店改成大型贸易商场。
他是第一现场发现人,发现尸体就报了警,在原地等待,驱散人群,维护案发现场完整性,举止冷静沉着,堪称教科书式的处理方式。
只是他对于案情一无所知。
这场连环杀人案以血腥残忍著称。
死者不限年龄,性别,职业,案发现场里残忍到令人发指的虐杀成了这起案件最显著的特征,而凶手有着很强的反侦察能力,现场痕迹近乎没有。
公安特聘的专业犯罪侧写师对此无计可施,评语:“这人是一个天生的犯罪者。”
现场痕迹留有指纹,拿去检测,全都属于死者,简直令人匪夷所思。
现场侧写的结果,无一都是死者自己以极致残忍的手法自杀。
这样荒唐的结论,仿佛是凶手在对警方的挑衅:“看啊,无能的人们,这么久了,还找不到我。”
沈知衡是这场连环杀人案的主要负责人。
他看过医检报告,清楚地知道沈宛的死因,知道她身上每一处伤口是如何产生。
失血过多,全身十六处刀伤,致命伤有三处,脊椎骨被一根根打断,骨头扎进肺部,肺泡破裂,鲜血呛进气管,死前,声带割裂,十指被尽数碾碎。
死亡时,极致的痛苦。
浸水的手机里显示沈宛最后一通电话是打给自己的,而现场凶器上,只有她自己的指纹,依据现场痕迹推理,好像真的如前几起案件一样,种种痕迹都能证明是死者自杀。
只是绝对不可能的。
沈知衡从不相信这世上会有完美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