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光
,清冷凛冽间藏着坚韧不屈。

    阳光洒在他肩头,映出细微的汗光,整个人仿佛在光与尘之间生出一种难以忽视的魅力——不是张扬的俊朗,而是一种沉静而克制的力量。

    你能看出他吃过苦,懂得隐忍,却也正因如此,那份安静的坚毅更令人心动。

    黎朝朝看呆了,她不自觉喊他:“程淮!”

    “嗯?”程淮侧过头,看着她。

    “你在发光诶?”黎朝朝嘿嘿一笑。

    “......”

    ——

    傍晚时分,山里的风已经凉下来,天边还挂着一抹晚霞。

    两人从地里回来,鞋底都沾着泥,黎朝朝甩了甩酸胀的胳膊,朝着厨房走去,道:“饿了吧?你去洗漱一下,我去做饭,中午还有粥,就只炒两个菜,很快就好。”

    程淮伸手拦住她的去路:“你先去洗漱,我来做饭。”

    黎朝朝愣了一下,心口忽然暖得发酸。

    “行,那我先去洗个澡换身衣服,再来接你的班。”她笑着点点头,转身朝着屋内走去。

    程淮也进屋先换了衣服,简单洗漱后,立马着手洗菜切菜。

    黎朝朝洗漱一番后,推开木门走出来时,厨房里正冒着氤氲的热气。

    只见程淮站在案板前,袖子挽得整整齐齐,正低头切酸菜和肉片。刀起刀落,节奏稳健,灶台上另一口锅里正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稀粥正翻滚着,带着米香往外溢。

    程淮神情专注,动作干净利落,他一手握着锅铲,把切好的肉下锅翻炒,热油“滋啦”一声炸开,烟火气瞬间弥漫整个屋子。

    黎朝朝倚在门框边,忍不住弯了弯唇角,心里涌上一股说不出的安心。她本来是想来帮忙的,可看着眼前这一幕,却忽然什么也不想做了,只想安安静静地看着他。

    终于,饭菜出锅后,黎朝朝上前帮忙端菜,这一顿饭,两人都吃得很饱。

    吃过晚饭后,黎朝朝搬了条小板凳,坐在院子里乘凉,仰头看天,月亮静静地挂在山头,星子点点,空气里透着淡淡的草木香。

    她百无聊赖地扇着蒲扇,视线不经意间透过半掩的窗子,落在屋里。只见程淮正坐在桌前,暖黄色的灯映着他的侧脸,眉眼被灯火勾勒得格外清晰,他身体微微前倾,手里握着笔,神情专注而安静。

    黎朝朝忍不住笑了笑,还好自己给他屋里装上了明亮些的灯,不然程淮晚上用功会伤眼睛,看着认真的程淮,黎朝朝轻声自语:“不愧是你程淮。”

    想到这里,黎朝朝想起前世的他。那时候,他没能上大学,却能在讲座上,将知识讲得生动透彻,旁征博引。

    那时候他应该不记得自己,但她喜欢了他很久,听完他的讲座后,就作为观众发言,好奇地问过他:“您是不是特别喜欢读书?”

    记忆中,三十几岁的程淮眉眼温润,唇角含笑:“是啊,喜欢。书里不只是知识,还有希望,还有无数未知的世界。每翻过一页,心里就亮了一点,仿佛能看到另一种人生。”

    后来,黎朝朝去问过程淮的合伙人:“为什么程淮不继续读大学呢?”

    那个合伙人好像这样回她的:“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命运,那时候程总家里贫穷,只有他一个人,要为生计奔波忙碌,每日生存都成问题,哪里有钱去读大学,后来有钱了,程总觉得过了这个年纪了,就不想去了,因为遗憾,所以才捐了这么多钱给大学,希望那些没有钱的孩子,也能不被命运桎梏,冲破命运的枷锁,通过读大学享受自己该有的青春样子。”

    那一刻,她才第一次明白,原来少年老成的他,心中也有遗憾,遗憾年轻的自己,与大学失之交臂。

    黎朝朝轻轻握住自己的拳,暗暗告诉自己,上一世,因为程淮的资助,自己读了本科,还读了研究生,那么这一世,也一定要让程淮去读大学,让他不要再进入顾氏集团工作,避开跟顾峰的误会,也许就能避开后来的一切悲剧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