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求复合,一手玫瑰一手礼物,两人很快就和好了。
“这次没有那么容易和好了。”余诗诗擦了擦眼泪,缓了缓,将他们的问题说了出来:“我和他谈了整整四年的恋爱,他根本就没有想过我们的未来!昨天他妈妈给他打电话,问他明年毕业了有什么打算,说北京压力太大,希望他回家乡发展。蒋哲一口就答应了,他根本没有想过我。”
余诗诗是北京人,家庭条件也十分不错,还是家里唯一的独生女,父母很疼她,毕业后自然是希望她留在北京的,不可能让她到别的城市去。
这种时候,就要看谁愿意为爱低头妥协了。
岑桉抿唇,她没有经历过这种事,也没办法感同身受,不知道该怎么给余诗诗出主意,只能口头安抚她的情绪。
周末的时候,岑桉空闲了一天,主动给陆淮洲发了消息,想请他吃个饭。
无关风月,只为“报恩”。
她知道自己成为高教授的学生不是巧合和运气,是那天陆淮洲随口的一句话,才让她得到了这个宝贵的机会。
或许对他而言,这只是一句话的事,可于她而言,是一个很难得的机会。
她没忘记这份“恩情”,她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岑桉挑的是一家日料店,这些日子她觉得自己有了很大的进步,还点了两盅清酒庆祝。
席间,她喝了点酒,愈发兴奋,有些忘乎所以,滔滔不绝的和陆淮洲分享着自己在医院的进步,以及得到高教授赞扬时的喜悦,说得绘声绘色。
陆淮洲坐在对面,穿着一件领口微敞的黑衬衫,姿态慵懒。他没有多言,只是一直含笑看着她,眼底有一种她读不懂的情绪。
是什么呢?
是温柔?是欣赏?还是她不敢细想的喜欢。
岑桉试图揣摩了一下,最终无果,她不由失笑,她好像看不透他。
温热的清酒渐渐上头,她的脸颊泛起了好看的红晕,望着他眼底盛着的笑意,忽然停下了话头,有那么一瞬间,她被他好看的笑容迷的失了神。
该怎么形容他,迷人的要命。
酒精放大了情绪,成功的喜悦、对他的感激,还有那压在心口迟迟未散的、因他而起的委屈,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让她生出一种不管不顾的冲动。
也有那么一瞬间,岑桉心想:坏人放下屠刀立地就能成佛,好人要历经八十一难取得真经。
——我想做个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