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妈妈在群里问她住在新房子习不习惯,叮嘱她晚上锁好门之类的。
一个星期前,趁着还没开学,她爸妈专门过来了一趟给她搬家。
建安巷的房子是陶代铭和秦舒前几年买的,一梯两户的大平层,一直闲置着。
位置也好,在寸土寸金的中心地段。
一年前陶斯允回国,考上沪大的研究生以后,他们就把这套房子过户给了她。
“我说,就欧洲男人那长相,那身材,不会没一个入你眼的吧?”边澄子盯着她的侧脸瞧了半天,最后失望地撇了撇嘴,十分可惜地说:“真搞不懂怎么会有你这么浪费颜值的人。”
陶斯允从小美到大,她继承了父母的好基因,五官精致,皮肤细白,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说就是那种占尽了先天优势的人。
虽然长了一张天仙脸,但睫毛下方的泪痣还是给她的外表造成了一个容易让人误会的假象,小小的一颗,长在右眼眼尾处,这个位置很刁钻,十分狡猾地弱化了她身上原本的清纯书卷气。
不了解她的人对她的第一印象往往都是心高气傲,不易亲近的天之娇女之类的,相处久了才知道,其实这姑娘属于腼腆慢热型的。
陶斯允咬着吸管埋头回复消息,过了半天才慢吞吞地说:“我是中国胃。”
“……这理由也行?”边澄子简直不敢相信。
“中国人,中国心,中国胃,有问题吗?”
“好吧,没问题。”
这时手机又滴滴响了起来,点开是一条冷冰冰的消息:【给你转了五万,想要什么自己去买】
“……”她原本以为单方面的冷战还要持续一段时间呢,可没想到陶潜这么有诚意,生气还不忘财大气粗地给她发零花钱,陶斯允颇有些意外,犹豫了几秒,她傲娇地回了个“哦”字。
“我哥刚给我转了五万块钱,你说他这算不算主动跟我和好的意思?”
边澄子眼睛一亮,稀奇的跟个什么似的,歪着脑袋凑过去看:“算!太他妈算了!你不是说床睡着不舒服吗,明天就去换一个床垫,要贵的!”
“……”
建安巷和婚礼的酒店离得也不远,打个车二十分钟就能到,陶斯允索性就让边澄子陪她在新家里住了两天,礼拜天直接从这儿过去就行,还不用起太早。
可没想到她低估了这人与生俱来的丢三落四的本事。
婚礼前一个小时她迷迷糊糊地接到求救电话,接着把头埋在被子发出了一声“我就知道会是这样”的哀嚎,然后认命地去给边澄子送伴娘胸花。
等她紧赶慢赶终于到了酒店大堂,不远处的电梯门正好合上了一半。
“麻烦,请等一下。”
陶斯允穿了件白色的雪纺裙,长度刚刚到膝盖,面料很轻,她怕走光,一路用手拎着裙子小跑着过去。
电梯门打开的刹那,男人那张线条分明的脸突然毫无预兆地出现在她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