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
乱跳,赏~”

    来了两年了,赵淮渊总是能不断刷新沈菀对于变态的认知。

    可又能怎么办呢,谁让原主以前吃人饭不干人事呢,仗着太子妃的身份,没少给她老公以外的皇子下绊子使坏,甚至还屡次派杀手想要弄死其他皇子,这当中自然也包括赵淮渊。

    沈菀有理由怀疑太子爷的死,纯纯就是这败家娘们作的。

    如今仇家得道升天,原主投湖自尽,受罪的却成了初入贵宝地的她。

    “菀菀,人皮防水,你要是咳累了,下雨天也能扯着风筝出来透透气。”

    头顶传来祖宗殷切的关怀。

    ……

    “谢王爷~”沈菀挺胸撅屁股,夹起小嗓门跪地谢恩,一脸的感恩戴德。

    此乃古代侍妾最基本的职业操守。

    毕竟也不敢摆张死人脸给人家看,那还不得真被狗疯子弄成死人。

    原本也就是低眉顺眼磕个头的事儿,十分不凑巧,沈菀刚低头就瞧见了旁边做‘风筝’剩余的边角料——眼睛、鼻子、肠子、脑子,烂乎乎一大堆。

    尖叫尚卡在嗓子里,眼前一黑,彻底撅了过去。

    **

    算算日子,阎王爷早该招她去鬼门关报道,奈何狗逼老祖宗家底颇丰,百余年的山参像白菜一样剁碎了往她嘴里塞。

    沈菀迷迷糊糊的烧一夜,第二天又活了过来。

    欸~

    “如今死人都能在头顶飞了,杀千刀的赵淮渊,究竟要折磨我到什么时候。”

    按理说这厮不缺女人,摄政王府粉黛如云,都是各地的官员进献的礼物。

    只不过‘礼物们’无一例外都带着各种各样的目的蛰伏于此。

    投毒、刺杀、盯梢、献身……

    层出不穷的花样,层出不穷的热闹,也难为赵淮渊每天变着法儿的弄死她们。

    当然,沈菀是个例外。

    天昭帝登基第二天,就用一顶软轿将闲置在东宫的恶毒寡嫂送给了当朝奸佞——残暴疯癫的摄政王赵淮渊。

    也是,先太子都死了,还留太子妃干什么。

    依照咱们这位新帝假仁假义的做派,自然不愿意承担弄死寡嫂的恶名,摄政王岂能看不出新帝借刀杀人的意图,虽然他早就想弄死太子妃,但是他更不想让赵昭得逞。

    一来二去,倒是让沈菀钻了个空子,一直苟活到现在。

    原主也是时运不济,在东宫明争暗斗的折腾这么多年,刚站稳脚跟儿,结果老公死了。

    就连东宫唾手可得的皇位也让出身卑微的三皇子捡漏,时也,命也。

    沈菀自诩熟读史书,天赐金手指,初来古代时也存了些龌龊心思,只是眼瞧着赵淮渊成日杀人放火,动不动发兵抄家灭门,竟无一人敢跳出来将其绳之以法。

    也只得灰溜溜的夹起尾巴当安心当侍妾。

    况且她拖着原主这副苟延残喘的身子,压根就对付不了赵淮渊这个精力无限的疯子。

    人啊,一旦想开了,擎等着混吃等死,日子也就不难熬了。

    毕竟摄政王府里吃的、用的、穿的都是这个时代最好的。唯独一样,赵淮渊不杀人的时候日日缠着她厮混,像只进入发·情·期的牲口一样没完没了。

    沈菀唯有三天两头的病一次,才能歇歇,病一好,还得颠颠的跑来伺候。

    沈菀这两年别的见识没涨,唯独对古代人的夜生活刷新了认识,单从祖先们私生活的奔放程度来讲,她曾经贵为现代人的生活……实在是太素了。

    **

    汤池水雾缭绕,如烟似纱。

    蒸腾的热气将沈菀凝脂般的肌肤染上一层薄绯,宛若春桃初绽,眼尾氤氲着湿漉漉的红,更添三分娇媚。

    她慵懒地倚在那人肩头,青丝如瀑,湿漉漉地蜿蜒而下,有几缕黏在雪白的颈间,随着呼吸微微起伏,似墨痕点染素绢一般温柔缱绻。

    赵淮渊常年握刀的指节扣住她纤细的腰肢,掌心滚烫,水珠顺着他紧绷的肌理滑落,胸膛如山峦般坚实,每一寸线条都蓄满力量,因情动而低哑的嗓音裹着灼热的吐息压下来,"要......"

    水波轻荡,暗香浮动,美人略微娇嗔指尖划过男人心口的旧疤,虽蝶栖烈火,但心里却小马奔腾。

    斯哈~老祖宗的身材实在是太好了。

    “王爷,才晌午~”妖艳贱货多少也得矜持一下。

    “菀菀不同本王欢好,还想留着力气服侍别的男人?”

    沈菀默默翻了个大白眼。

    情趣懂吗?钢铁大直男。

    一点悟性没有,就知道蛮干!

    “菀菀今生今世,唯心系王爷一人。”美人娇艳的唇回应着男人的渴望,水波浮动的空间内只剩下耳鬓厮磨的欢愉。

    须臾,赵淮渊突然停下来,眯着眸子俯视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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