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他们都各自需要一段时间来消化刚才发生的事。
“双玉璧,双玉璧,既是想搞垮我们,何必要用这些莫须有的东西来戏弄我们?”上官归尘报复性的踢了一脚路边的石头,石头跌进了一旁的杂草丛里,发出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有东西。”上官归弃悄无声息地走到草丛边,隐约看见里面有一个白色的东西蠕动着,伸手便去抓,手上传来一阵柔软的触感。
“这是……”上官归弃右手一紧,抓住那只动物的耳朵就拎了起来,却是一只白色的兔子,腿上受了伤,还在冒着血,染红了周围白色的毛发,一被人抓起来就两只腿四处蹬,两只艳红色的眼睛,不停的眨巴着。
“哈哈哈,我还以为是什么东西,原来是一只兔子,看样子腿好像受伤了。”上官归弃一边拎着兔子耳朵一边走上前,“好久没看到这么漂亮的野兔子了,带回家养着,给丹砂他们几个做个伴。”
“养好了之后是不是就可以吃兔肉了!”上官归尘语出惊人,额角的碎发遮住了他灵动的眼眸,那是一双任何人瞧见了都为之心动的眼,和上官归弃的不同,更有活力,也更有光。
那只兔子仿佛是听懂了上官归尘的话,挣扎的更剧烈了,奈何自己的耳朵被上官归弃死死劲锢着,过了一会儿便没了力气
“这兔子还挺有灵性的,放心,小兔子,你长的如此漂亮,我可舍不得。”上官归尘笑了笑。
“哥,把它带家吧,我喜欢!”
“好。”上官归弃把兔子往上官归尘眼前送。
“你先抱着它,不然一会儿一直抓着它的耳朵会不舒服的,你也注意些,莫要碰到它的伤口,否则伤口发炎就不好收拾了。”
上官归尘嗯了一声,轻轻的接过来那只兔子,抱在怀里:“你摸着真舒服。”
兔子它也不挣扎了,就躺在上官归尘的怀里,远远看来就是一个白团子,中间还带有一斑暗红,仿佛苍茫之中的一点朱砂,鲜艳诡媚。
上官归尘在前面走着,怀里抱着一只兔子,上官归弃在后面牵着两匹马跟着,两人不一会便到了常乐街。
因为今天通坊,所以街上的人很多,卖的东西也杂,各种稀奇的小玩意都搬上了台面,看的人眼花缭乱。
来来往往中不乏一些外生的面孔,用着蹩脚的汉语推销自己的商品。
兄弟二人分开行动,上官归弃去买胡麻,上官归尘带着兔子去看腿伤。
上官归尘带着一只兔子走到一家兽禽店。
“掌柜的,您们这里有治腿伤的药吗?”
趴在柜台上算账的人抬起头来:“这位小公子是要治谁的病?”
上官归尘把怀中的兔子露出来:“它”
掌柜的放下手中的笔,向前一步:“不碍事,只是发炎了,上些药就可以了。”他摸了摸兔子的毛:“这兔子毛色真不错,你们养的挺好。”
那兔子睁开眼睛看着掌柜的,红色眼珠不停的打转,阳光射入其中,流光溢彩。
上官归尘的脸上荡漾起笑容,仿佛阳春的雨露:“这也是我们刚捡的,见受伤了就准备抱回家养着。”
上官归尘让掌柜的上好药,又拿了点药,道了谢后就离开了此地。
出了兽禽店的大门还没走两步,他无意之中发现了一家小铺,摆着好多小玩意儿,他只是无意间瞥了一眼,看到了一串铃铛,古铜色的铃铛被一根红绳所缠绕,尤为漂亮。
上官归尘看了看铃铛,又看了看兔子:“想要吗?”
兔子扭过头来看着他,又闭上眼睛。
老板是个年轻的境外人,样貌与他并无太大差异,不同的便是那蓝色的瞳眸,一头金黄的长发被胡乱的绑在脑后,耳垂上带了一个黑色的耳坠,显得浪漫不羁,与温润随和的上官归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注意到了上官归尘所看的铃铛,笑着介绍起来:
“这位,先生,这个铃铛是从缅秦带来的,它是由青铜制成,饰以赤链,在我们那寓意平安幸福。”对方用非常标准的汉语介绍,语毕又露出了一个友善的微笑。
“这位先生,你真漂亮,我来这里很多年了,你是我见过的第二个如此漂亮的先生。”他伸出手不好意思的捋捋自己的头发。
上官归尘听完,也不自然的摸了摸怀里的兔子,“谢谢,你也是,这个铃铛我要了,多少钱?”
年轻老板伸出五个手指头:“五文钱。”
“这么便宜?”上官归尘愣了愣,“这铃铛无论形状还是做工都很漂亮,你确定?”
那人笑了笑开口道:“知晓,但我着急与一人相见,只望早些赶回去。”
上官归尘对这个“一人”并没有过多理解,只是当这位老板的夫人。
“好,那便祝你早日与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