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脸的苏清风因为和我一样背不出《项脊轩志》,被发配到我旁边站着。
他走过来好像跟我说了一句什么,但是被同学们的起哄声盖了过去,徒留我一脸不明所以地左顾右盼。
然后看到我同桌和他同桌都在回头挤眉弄眼。
当然,我同桌是朝着我,他同桌是朝着他。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但是人类的同桌可以。
我侧过头,逆着光看过去,十几岁的苏清风清瘦得很,剪着一丝不苟的学生头,即使趴在桌子上睡觉也弄不乱一根头发。
是我熟悉的眉眼,但还没有长成我爱的样子。
是如果换一个地方遇到,我根本认不出他是他的程度。
此刻我的直觉告诉我,我做这场梦,就是为了见他一面。
我曾幻想过,如果我们能早一点认识,会怎样。
但是真的不用这么早的。
众所周知,男朋友的头发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真的不喜欢这种贴着头皮看不到长度的学生头。
十几岁的我一定不会和十几岁的苏清风谈恋爱,二十几岁的我也不会。
看一眼就好了,我真的该醒了。
我闭上眼,深呼吸一口气,准备结束这个梦。
“走了,回家吃饭。”
下课铃不合时宜地响起,苏清风轻快的声音也在我耳边响起。
“啊?”
我猜我睁开眼的一瞬间表情一定很呆,我以为他应该是不认识我的。
哦,好吧,是我愚钝了。我们是同学了怎么可能不认识?
我愣了一秒,猝不及防被他拉起手朝着门外走。
“啊什么啊,回家吃饭!”
他就那么理直气壮地拉着我走过语文老师身边,我还看到走在老师身后的我的同桌朝我揶揄地笑了笑。
我完全搞不清楚状况。
上过学的都知道,赶在放学第一批出门是很拥挤的。
人山人海,他很自然地松开我的手,然后抬起胳膊圈住我的肩膀,熟练地好像做过无数次。
我有些恍惚地想起,我们一起出门时,每次排队他都会站在我身后,每次走路他都会把我换到没有车的一边。
我已经很久没有提过行李,没有拎过东西,很多时候连手机都是塞进他的兜里。
可是我认识他的时候就已经不是会为了这种细节感动的小女孩儿了,只是现在想起有些触动。
换一句矫情的说法,当时只道是寻常。
放学回家的路要穿过一片荒地,这很符合他以前跟我讲过的。
一路上我一直在期待看到满地的蜗牛,当时听他说起的时候就觉得很惊奇,所以一直印象深刻。
深刻到一走上这条路,在我并没有确定它通向哪里之前,就想起了他说的那次雨后路上有很多蜗牛的事。
奇怪,是因为没有下雨吗?
“你今天怎么不说话?被罚站了不开心?”他突然问我。
我抬眼看他,下意识地想动动手指,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又牵着我的手了,结果变成了我挠了他两下手心。
然后他也在我掌心轻轻挠了两下,笑得明媚,“妈早上说要去给你买猪蹄,还做了油焖大虾和清蒸鱼,都是你爱吃的。”
嗯,确实都是我爱吃的。但是天地良心,我真的不是故意挠你手心的。
我不喜欢看别人的眼睛,因为刚上小学的时候,被音乐老师迁怒瞪过一眼。
宽阔的双眼皮像一条干涸的河沟,底下大大的白色巩膜上点缀着小小的黑色虹膜,真的很吓人。
这件事导致我从此害怕双眼皮很大和眼睛很大的人。
尤其是睁大眼睛时四周都有留白的那种。
毫不夸张地说,28岁的苏清风,是我除了解剖课上的大体老师以外,唯一认真观察过眼睛的人类。
他的眼睛很好看,轮廓清晰,睫毛浓密,天生自带眼影和眼线,是我在那种自由度很高的游戏里,绞尽脑汁捏脸都捏不出来的精致。
最重要的是,他的眼睛没有大到会露出整个黑眼球的程度,而且也没有我讨厌的双眼皮。
我喜欢坐在他腿上或者骑在他腰间,用指尖和眼神一遍遍描摹他的眉眼。
我总是会想,如果我能早点遇到他,就不会每次都画出五官比例严重失调的人物画了。
我毕业之后没有从事专业相关的工作,生活中也不是个喜欢社交的人。
用一种适合写进小说里的浪漫说法,这张脸,这双眼,将会是我人生中唯一认真看清、并且深刻记忆的人类面孔。
我觉得我还没有恋爱脑到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程度,但是他确实出乎意料地符合我的审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