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

    沈敬青:“......”

    “不该喜欢他。”

    那双手的手背上青筋绷起。

    上辈子沈翊霄借着酒劲有什么说什么,把他哥当小姑娘一样调戏又调情,搜肠刮肚出来一堆自认为很感动的情话絮絮叨叨说到第二天起来嗓子哑。

    这一世再借他一百个豹子胆他都不敢了。

    “对不起,哥。我不该喜欢一个男的,我已经知道错了。”沈翊霄略微沉吟放缓呼吸,认真道:“我向你保证,我绝对不会再做这种违背道德的事,这辈子不会、下半辈子也不会。”

    沈敬青依旧沉默,不知道在想什么,手中的领带折的扭曲,被他随意对折了两下,抓在了手中。

    沈翊霄等着他哥下判决书,等半天没等到。他悄悄抬起眼帘朝沈敬青那边看去,他哥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转过身,一双眼没有蕴含任何情感地注视着他。

    大概是三年没领教沈敬青的冷脸,沈翊霄发觉自己已经读不懂他在想什么了。他有些茫然,木讷的脑袋实在猜不到沈敬青此刻的情绪,“......陈凭那,我会自己去跟他说清楚——”

    “把佛珠摘了。”

    凌晨屋内僵峙许久的沉默终于被打破,沈敬青终于开口。

    牛头不对马嘴的接话,沈翊霄怔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沈敬青说的是他右手戴着的那串佛珠。

    这是他十五岁生日那年沈敬青给他的。

    珠子是圆润有光泽的木,颗颗手工打磨制成,用红线串在一块。每颗珠子没有和尚戴着的那么夸张,只有手指指甲盖大小,姜媚说这是沈敬青为了他在庙里求来的。他哥给的时候却跟他说,只是去寺庙当义工,人家送的。

    沈敬青不是那种会撒谎的人,事实他都是直接说,完全不管伤不伤人,毁不毁气氛。

    沈翊霄权当姜媚是为了哄他。

    无论期间发生了多少事,只要是有关于沈敬青的细枝末节,他都记得清楚,也是这点珍贵的前尘往事,在三年里一直如针尖般,根根扎进心脏表层。没有一根能深入到心底,却带来的是又疼又痒,密密麻麻延至余生的刺痛。

    沈翊霄按他说的挽起右手袖子,将佛珠摘了放在茶几上。

    “跪好。”

    命令的声线恍若和很久以前的音轨重叠,沈翊霄没有迟疑,双膝一弯跪在了地上。

    沈敬青只是通知完就扭头进了卧室,连看都没看沈翊霄一眼。视线被虚掩着的房门阻挡,沈翊霄轻轻叹了口气,埋怨这一切都是他自讨苦吃。

    但脑回路一转,跪在这里总比跪在陵园里的滋味要好,沈翊霄自我安慰的技能已经达到了顶峰,没两下就说服自己接受了要跪一晚上的事实。

    沈翊霄放宽心态,抬眼观察着房子的布置装潢。他从小跟沈敬青住在宫哲宇乡下的一栋房子里,后来四岁那年大火,他哥带着他搬到了另一栋老房子里头。平平安安过了几年,十三岁那年,他爸死了,他妈嫁给了别人,本来他是该跟着他妈的,结果可能是因为当时年纪还小,撒娇对于当时的沈敬青来说还有用,他凭着单纯且直戳他哥心窝子的一句:“哥,你不要我了吗?”

    那天后,他就跟着沈敬青搬到了现在这个小区里头。

    虽然沈敬青话少,但终归一个人在的房子,和两个人在的房子,无形中的氛围磁场还是不一样的。

    本来之前他一个人待在房子里的时候就容易想多,现在沈敬青重新回到了这栋房子里,过往更多的细节逐渐浮现了出来。

    “呜——”

    沈翊霄思绪被打断,他偏过头去,视线一顿。

    从沈敬青房里通过门缝钻出来的,是一大一小两只猫。大的那只黑猫膘肥体壮,近视眼要是远一点都看不见它被肚子遮住的后两条腿,跟在它身后出来的是体型偏小但脂肪含量极高,也是一员猛将的三花。

    沈翊霄总是怀疑他哥是养殖界奇才,就算不干现在这份工作,去养猪场都大有人要。这两只都是他捡回来的流浪猫,沈敬青平时不常回来,家里就沈翊霄一个人,在某天沈敬青不知道的情况下他就偷偷捡了学校外的两只流浪猫回家。

    刚回家那段时间两只猫饿的骨瘦嶙峋,一摸都能摸到骨头。刚开始沈翊霄还能准时准点给他们喂奶喂猫粮,有段时间忙学考,他自己都吃了上顿忘下顿,也就有一餐没一餐喂猫了。

    直到学考后,他有精力分给两只猫时,就已经发现家里两位公主已经成功从‘一条’变成‘一坨’,从细长的茅,直接变成了防御的盾。

    他是知道沈敬青已经默许他养猫,但碍于他哥有一点点洁癖,怎么想也不该是沈敬青帮他喂的,就连去问,沈敬青也只是回他一句:“我没那么闲。”

    沈翊霄很相信他哥,因为他哥从不撒谎。

    从小到大沈敬青说什么他就信什么。

    ——直到那天早上他通宵下楼想要找水喝,在楼梯上就看见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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