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不好吃就不要吃了……”
迟聿伸手没来得及阻拦,阮烟已经把所有面条都塞进了嘴里,两个脸颊鼓鼓囊囊,特别像刚刚屯了粮的仓鼠。
迟聿无奈垂了垂肩叹了口气,却也难掩嘴角的笑意。
阮烟确实小瞧了迟聿,讲座全程他听得都很认真,遇到不懂的地方就用手机现场查漏补缺一下知识点,根本不存在听睡着的情况。
不过,他又哭了。
讲座的最后有个分享环节,邀请了一位盲人分享了与自己的导盲犬之间温情陪伴的故事。
迟聿从开头的那句“想想这辈子你一定很辛苦”就泪崩了,一直哭到最后那句“下辈子希望你不要做人也不要做狗,就做天上的天使吧,轮回太苦”。
整整哭掉了阮烟身上带的唯一一包纸巾,还不够。
阮烟无奈,只能把自己头上那顶棒球帽盖到了迟聿的头上,帽檐往下压了压,遮住迟聿哭红了的眼睛。
大小也算是个艺人,还是得注意点形象管理。
讲座结束,人群稀稀拉拉地离开,迟聿抽了抽鼻涕,压了压帽檐,低头起身准备离开,手腕却被阮烟一把握住。
“没事,这里不清场,我们可以再坐会儿。”
阮烟把迟聿往下拽了拽,想让他再多调整会儿情绪。
“我特别能理解刚刚杨先生说的。”
迟聿顶着阮烟那顶烟粉色的棒球帽,抬起了头。
“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小陈警官劝我,说我执念太深,可乐不好转世。但是我当时其实就是跟杨先生一样的想法,我觉得这辈子他陪着我太辛苦了,下辈子不用再来找我,就快快乐乐在天上做个无事小神仙最好了。”
“我妈生我的时候早产,我小时候是个病秧子,医生不离身的那种。他们那个时候工作都很忙,可乐就是我爸买给我解闷的。但是因为我不怎么能出门,所以可乐大部分时候也都被拴在院子里。”
“我有时候在想,他一定也很想出去撒了欢地跑吧,一定也很需要小伙伴吧。但他不能,我就是他的全世界。等我大了,身体强壮了,他年纪也大了,跑不动了,最多也只能去公园里遛遛弯了。”
“所以我一直都觉得很亏欠他……我真的很蠢,我老觉得时间还长得很,但其实他已经在走生命的倒计时了……”
“其实可乐已经算很幸运了,他走的时候应该没有什么痛苦。”
阮烟轻轻拍着迟聿的肩膀。
“我上周刚刚亲手送走了一只叫球球的比熊。他的肝脏跟脾上都长了恶性肿瘤,最后已经肝破裂了,主人看他那么疼,实在于心不忍,最终把他送到我这儿安乐死。”
“他是我第一个亲手送走的宠物。我一直都觉得我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进入这一行,但那天我第一次产生了动摇。为毛孩子的尸体善后是一回事,但是亲手送濒临死亡的他们走完全又是另一回事。”
“眼睁睁地看着那份温热从自己的指尖溜走,我心里面升腾起来一种巨大的恐惧,好像面前敞开了一个黑色的深渊,要把我整个吞噬了一样。”
“我有一瞬间真的在恍惚,是不是我杀了他们。没有我,他们还能活在这个世界上……”
阮烟面色凝重地说着,那日指尖深入骨髓的凉感宛若一条毒蛇,又攀爬了回来。
蓦地,一阵温热包裹住了阮烟的指尖。
迟聿一只手握住了阮烟的指尖,小心翼翼,不敢逾矩。掌心的温热只轻轻通过手指的前半截传递。
阮烟条件反射的手往回缩了缩,但迟聿没有松手,反而抓得更紧了一点。尽管他还是只抓住了阮烟手指前面的那一小节,但他就是倔强地不松手。
阮烟抬头对上迟聿的目光,不加遮掩的,直白明亮的。
“不是的。”
阮烟顿了顿,才反应过来迟聿在回答刚刚她心里的挣扎疑问。
“他一定很感谢你给了他一个解脱。”
迟聿的语气很坚定,像是无条件会给你托底一般。
可他头顶着一个粉色的棒球帽,眼睛红肿着,刘海因为刚刚擦眼泪胡乱扒拉翘出来一个逗号,形象滑稽搞笑,实在不像是能给什么底气的样子。
一个笨蛋哭包。
阮烟心里想。
“走吧~”
阮烟反手又拉住了迟聿的手腕,这次是把对方往上拽了拽。
“等一下。”
迟聿的手机嗡嗡响了起来,刚刚听讲座他调整成了震动模式。
“怎么了吗?”
阮烟问。
“是PD,打电话来问我们在哪儿,说我们脱离大部队太久了,今天一整天又没拍到我们什么素材,问我们下一步准备去哪儿,他们可以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