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洛妄书不动声色的,顺着那双不染尘埃,精致得不像话的长靴往上看。

    那人穿着一身黑色劲装,衬得身量挺拔修长,他的头上戴着一顶黑纱斗笠,黑色的垂纱遮住了他的面容,只能隐约看到一个线条流畅的下颚线,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冷冽。

    黑衣,黑斗笠,手持长剑,翩然而立。

    洛妄书懂,他可太懂了。

    不管是小说话本,还是以前看过的电视剧,江湖人行走江湖,讲究的就是一个装13如风。

    这套全身黑,主打就是以打造神秘,突出一个“在座各位都是垃圾,我很不好惹”的强大气势为卖点,十年如一日的爆款套装。

    要不是洛妄书怕被人认出来,只能夹着尾巴躲他老爹,他高低也想整一身又惹眼又能装的。

    最好是一身出尘飘逸的白衣,配一把折扇或者是长剑。白衣公子,绝世剑仙,再踏月而来,想想就很拉风,帅爆了好吗。

    就在洛妄书胡思乱想的时候,一阵微风轻轻吹过,卷起来那人斗笠上的黑纱。

    然后,洛妄书的世界瞬间安静了。

    所有的嘈杂热闹和混乱都在这一瞬间归于沉寂,洛妄书的眼睛里,只剩下了黑纱斗笠下的那张脸。

    那是一张无法用语言精准描述的脸,肤色似冷玉,唇色殷红如血,眉目如墨画,薄唇紧抿,带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凌厉,一双狭长锐利的凤眸,瞳眸是深沉的墨色,微挑的眼尾处有一颗小痣,勾勒出无尽的凉薄。

    这张脸的美,超越了性别,既有男子的俊朗凌厉,又有女子的精致绝伦,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形成了一种,惊心动魄让人难以移开视线的极致魅力。

    洛妄书听见自己的心脏扑通狂跳,好像要从胸腔里跳出来,呼吸好像都停滞了几秒。

    洛妄书,一个拥有着现代灵魂,见识过无数顶级美颜滤镜和顶流明星的现代人,在穿越到这个世界十九年后,非常可耻的,一见钟情了。

    黑衣人脚踩着地上的人形生物,像是在询问搜寻什么,或许是洛妄书的视线太过炙热,那黑衣人若有所查,眉头微蹙,冰冷的眸子淡淡的扫了一眼。

    那扫过来的视线里只有极致的漠然,像是在看一块路边的一块石头,一颗野草。

    洛妄书猛地回神,捂住自己的脸埋进了阴影里,看起来就像一个被吓破了胆的路边小乞丐,然而他在内心疯狂咆哮,早知道自己就穿帅点了!早知道自己就真的穿白衣了!

    一边咆哮一边痛骂自己没出息。

    不就是一见钟情吗,对方不就是长的好看吗,有什么...

    不对,是真的很了不起啊!是真的很好看啊!

    *

    当洛妄书从那让他惊心动魄的一见钟情里回过神来时,长街已经回复了原有的秩序。

    醉仙楼的掌柜和伙计手忙脚乱的修补三楼的窗户,清理损坏的杂物,街道上不少人对着这一片狼藉指指点点,谈论着刚刚发生的事。

    很快,官府的人姗姗来迟,驱散了人群,将地面上的人型生物盖上白布抬走。

    而那个黑衣人早就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

    只有洛妄书的心,被搅动得风云变化,辗转难眠。

    接下来的几天,洛妄书完全体会到了什么叫“为伊消得人憔悴”。

    他根本没心思再去听什么八卦,体验什么乞丐生活,就算面前是山珍海味,他也只能长叹一口气。

    只要一闭上眼睛,梦里都是那张惊艳绝美的脸,那双狭长锐利的凤眸,和眼尾下的那颗小痣。

    洛妄书放弃了自己潇洒的乞丐生活,找了家还算干净的客栈住下。

    一边在心里疯狂扇自己嘴巴子骂自己没出息,一边想做人不能太肤浅,不能光看脸,那个人一看就是个危险人物,把打打杀杀当家常便饭的江湖人,多危险啊。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

    他真的,真的,真的,很好看啊!

    洛妄书的心痒痒的,密密麻麻的像是无数双小猫爪子挠啊挠,挠得他浑身难受,挠的他生出了难以抑制的想法。

    他想再见一次那个黑衣人,想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

    这种感觉,洛妄书活了两辈子,还是第一次有。

    不行!不能在这样下去了!

    洛妄书猛地从客栈的床上坐起来,与其在这里跟个深闺怨男一样辗转反侧,不如主动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