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
    诺尔法听到这句话犹如晴天霹雳,不过才一日。

    “你们在哪里被劫持的?”诺尔法抓住马夫的手冒起了青筋,眼底里面全部都是焦急,像是把诺尔法的心放在了火上烤一般。

    “在城外百里外的一处小树林,平时也没听说那处有劫匪,小公子也算是倒霉。”马夫一副想要撇清关系的样子,丝毫不提自己放弃了莫清斯。

    诺尔法怒吼着,“倒霉,那怎么也不见你倒霉啊!怎么你平安回来了,是不是你把他一个人丢在那里了?你给我等着。”

    诺尔法说完了之后便急冲冲朝着城外走去,等远离了城门,诺尔法化身灰狼大步朝小森林跑去。

    可早就已经迟了,马夫回来都已经不知道多久了。

    诺尔法现在跑过去连根毛也看不见。

    地上也只剩下一匹孤零零的马车,还有一些散落的杂物。

    诺尔法嗅着空中残留的味道,朝着一处跑去。

    ——

    莫清斯下了马之后,一大片平房,各种兽人在分工合作,过着自己的生活。

    就像一个小型的部落一样,只不过不同的是里面什么兽人都有,并不像别的部落都是单一一种。

    在门口有专门守卫的人远远就看到赫希尔他们回来了,打开了门迎接。

    看到了不属于这里的人,莫清斯。

    一个非常非常弱的兔子兽人,完全不像他们寨子会容纳的人。

    能够留下来的兽人必须要对在寨子贡献,莫清斯看起来手不能抬肩不能扛,必须千金万金养着,怎么会跟着大当家一起回来了,所有看到莫清斯的第一眼都是这么想的。

    要不然就是莫清斯是怎么从圣庭的追杀下活下来的,明明看起来那么弱。

    混血普遍身体都不好,只有少量能够突破身体的基因变得强大,甚至比普通兽人更强,更多的混血兽人要不然就是还在襁褓之际就已经没了。

    或许是被自己的亲人活活丢弃,没有足够的生存能力,要不然就是被圣庭追杀的时候没有逃掉。

    所以大多的混血更多都是尖刀上舔血,非常的冷血,就算暂时结盟,也要提防随时被背刺,对于大多数混血来说,留一条命在总比讲义气强。

    所以赫希尔能够召集这么多能力强的混血,足以证明他本人的领导能力,战斗能力非常强。

    还在寨子里面的兽人,全部都围了上来,看似是在和赫希尔打招呼。

    其实眼睛都没有离开过站在赫希尔他们中间的莫清斯,寨子里面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可爱的小玩意儿。

    有个胆子大地直接开门见山问了起来,“大当家,这只小兔子该不会要加入我们寨子吧?我们在此之前不是都不招这种……“

    说到一半,看着眼睛圆圆看着自己的莫清斯,又不好把后半句过来再说出来,但是大家都懂他的意思是什么。

    却没有想到,赫希尔给出了与之前完全不一样的答案,“我们寨子一直收留混血。“

    有人就开始疑惑,那当初我打败了这么多人才进来,算什么?

    莱斯利在背后默默唾弃赫希尔,现在变脸变得比谁都快,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

    所有人都非常欢迎莫清斯的加入,都非常喜欢这个脸小小的小兔子,皮肤白白软软,嘴唇也红红的,圆圆的眼睛微微上挑的眼线,就连睫毛也是可爱到不行的小兔子。

    头发乖顺地贴着脸,头上的耳朵也安安分分地竖着,有人看过来的时候甚至还会微微地动一下,仿佛在跟别人打招呼,释放自己的友好。

    莫清斯虽然穿着一身灰扑扑的衣服,料子也不算好。

    可是在人群中就是那么醒目,反倒像是千娇万宠出来的小公子,根本就不像是被圣庭追杀的混血,是一时落难的小公子,就算是逃难也依旧要保持着干净。

    站在他们中间,显得格外的小巧。

    其他的兽人都开始七嘴八舌问着莫清斯,问什么的都有。

    莱斯利看着他们全部都围着莫清斯,竟然有一丝的不爽,嘴角挑着一丝的笑意,可这笑意并不达眼底,透出一股危险的气息。

    忍不住出声道:“你们问够了没有!没有看到他都累了吗?寨子里面还有那么多活的活没有做,都当没看见是吗?”

    莱斯利像一个妒妇一样,这一张开口就能闻到那股酸味,仿佛已经酿了一坛陈年老醋。

    莫清斯非常好脾气地在一一地回答,其他的兽人听到莱斯利的话纷纷都停了下来,有一些胆小的已经散开了。

    但是莫清斯像在和他作对一样,依旧还在回答着问题,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莱斯利。

    谁让他刚开始吓自己的,骗自己他们部落吃人。

    莫清斯还以为自己遇到了食人族呢!

    伊贝丝在旁边捂住自己的嘴笑了起来,一不小心笑声漏了出来,莱斯利刀子般的眼神就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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