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尽兴
    一枚金条融化成的金疙瘩,出现在我们三人眼前。

    虽然这东西离开了地下,此时却依旧散发着寻常黄金所不具有的那种诡异光芒!

    只不过这一枚金疙瘩,所产生的那种勾起人性贪念的邪异气息,与那日整座地下金库相比已经微弱太多。

    不会对我们三人造成太多的影响。

    “这...这金子!

    你们哪来的?

    难道是...

    你从地...地下带出来的?”

    刘树清瞪大了眼睛,少有的急切到说话竟有些磕巴。

    我点了点头。

    “说出来有些离奇。

    我不是有意要拿这东西。

    而是这东西就像长了腿,离开时主动钻进我兜里的...”

    刘树清一脸诧异,拿起金子看了看,若有所思。

    “老蒋,这东西你一定要藏好。

    我总感觉,这是个不小的麻烦...”

    当天,刘树清画了一张黄符。

    四元回到回春堂,在供奉老仙的堂口下掀开一块地砖,将金子缠上那张黄符用红布包裹着埋了进去。

    以求镇压金子的邪气,再将其隐匿。

    暂时先这样处理吧,以免给我们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景晟度假村这趟活儿,是我目前距离死亡最近的一次,说是九死一生也不为过。

    不过同样,前前后后这一个来月的时间里,也算收获也颇丰。

    那诡异的金疙瘩暂且不算,这趟活儿我和四元前前后后加起来赚了将近一百五十万。

    在当时这是什么概念!

    是够一个普通人不吃不喝至少干上大半辈子也不一定赚到的钱。

    我这也算是提前实现了曾经当学徒时的梦想。

    目前手里的钱在城里买房买车差不多能够了,爷爷他老人家也在身边。

    唯一可惜的是,师父林瞎子不在身边了...

    还有阴德,这一次常七爷很欣慰。

    这趟活儿我帮他赚足了阴德,常七爷距离重塑肉身更近了一步。

    本次赚取大量阴德最主要的两点是。

    一、毁掉日军要塞,解放那些饱受折磨的亡灵。

    二、以及最后时刻,爆炸前。对地表居民的关键疏散,没有造成一人伤亡。

    常七爷很高兴,直接将我的寿命加到了上限。

    也就是28岁,他当年借我半条命,28岁已是极限。

    我今年快21了,不出意外的话还能活上7年左右。

    说实话,如果换成是以前的我,每天掰着手指头过日子,知道自己至少能再活七年可能会踏实许多,也可能会感到满足。

    但此刻,我的一颗心却是悬着,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我在这世上,放不下的东西越来越多了。

    每多一个兄弟,一份金钱,还有我放不下的爷爷和师父,或许还有那八字没撇的爱情,都将成为我赴死路上,无法割舍的重量。

    再想活过28岁,我就只剩拼命帮常七爷攒阴德,早日助他重塑肉身这一条路了...

    这次为了感谢常七爷于最后时刻,如同当年一样,再次保下了我这条小命。

    我将那块常七爷心心念念的蛇首山,地脉黑石头送给了常七爷。

    这可把堂上的灰三爷眼气坏了,这老耗子对我手里的黑石头也是垂涎已久,灰三爷简直羡慕到鼠眼里冒了火!

    常七爷老仙儿讲究,人家也没白要我的东西。

    爽快地将那一把。

    乌骨打神鞭,送给了我。

    这是一把由常七爷昔日肉身上的一小段黑色尾骨做出的法器!

    其实也已经对这鞭子垂涎已久了...

    不过常七爷给这鞭子设置了一道封印,封印了它的灵力,让它暂时成为了一把普通的鞭子。

    因为,常七爷认为我此时的道行和境界还不足矣驾驭这鞭子,用多了反受其害。

    几天后我和爷爷一起出院。

    为了方便爷爷,我和刘哥四元三人置办了不少酒菜,打算回家好好庆祝一场。

    回到店门上锁,已经近一个月没有人的回春堂。

    店门前的小院儿里却是很干净,有人帮我们扫清了门前的积雪,甚至还堆了几个可爱的雪人。

    还有那路两旁雪堆里插着的一朵朵假花,冰天雪地里平添了几分春日的气息。

    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我的美女邻居白岚岚。

    我带着礼物来到她花店门前敲了敲门,人却不在,打了几个电话也没有接。

    偶然才发现玻璃窗上娟秀的字迹写着,店主急事,外出一周的提示牌。

    我笑了笑,准备转身回店里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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