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在这个小镇流淌得极慢,日子过得悠闲又惬意。
颂楚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到餐厅倒了杯水,看见布朗大叔坐在沙发上专心地注摆弄着什么。
“哇!有这么多相机和镜头?”颂楚走近看到茶几上摆着的一排排的镜头和相机惊讶得眼睛冒光。
“这些都是我的宝贝,过几天去参加一个展览。”布朗大叔轻轻地放下手里的镜头,得意地给颂楚展示他的宝贝。
颂楚一直很喜欢摄影,有时也会收藏一些相机,此时和布朗大叔的这些一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我可以看看这个吗?”颂楚指着一个看起来年代非常久的相机问布朗大叔。
“可以。”
颂楚小心翼翼地拿起相机,相机是很古董的样式,比现在的相机大了很多,看起来笨重实则设计精巧。
“这个相机可有故事。”布朗大叔看出颂楚眼里的喜欢,主动讲起了往事,“这个是我的爱人在我发第一个月工资时送我的,我的第一台也是我最珍贵的一台相机。”
“你的工资?”颂楚安静听着,听到这里,以为是自己德语不够好听错了意思,不自觉地重复。
“对啊,我的工资,你知道的,虽然是我的工资,但它属于我的妻子。”布朗大叔说完,可怜地撇撇嘴,做出一副无奈的样子,眼底却带着笑意。
颂楚配合地点点头,同情地表示,“理解理解”,她没想到面前的大叔也是“妻管严”呀!
布朗大叔提起爱人就好像沉浸其中,完全停不下来。
“我是记者,我爱人是护士,我工作中受了伤去了医院,她给我包扎,我们是一见钟情,可是我的工作要到处出差,她的休假也少,我们相处的机会并不多,后来约会了三次,认识两个月的时间我就向她求婚了。”
布朗大叔一边擦镜头一边说着,嘴角始终微微扬起。
“她送我的这台相机,我很喜欢,其实它现在还能用呢!”布朗大叔仔细看着相机,像是看着一位很久没见的老伙伴。
“不过我舍不得用它,它和我一样都老了…”布朗大叔低头呢喃,像是说给自己听。
颂楚坐在一旁,安静地听着,听着布朗大叔和爱人的故事,内心也深深被触动。
过了半晌,布朗大叔从往事中抽离,动手整理面前的他珍藏的宝贝。
布朗大叔递给颂楚一个相机,“这个你可以拿去拍照,这个是我这些宝贝里唯一还在用的一台。”
颂楚接过相机,这个相机颂楚见过,是年代很早的一款螺口相机。
院子里的三花猫专注地舔毛,它成了颂楚相机里第一个主角。
“小三花,你的毛都立起来啦!”
三花猫舔毛舔得旁若无人,颂楚围在周围拍了几张,和布朗大叔打了个招呼出门了。
傍晚,景勋回到院子里的时候外面下着大雨,布朗大叔拿着伞急匆匆正要出门。
“怎么了?要出门吗?”
“song下午出门没带伞,现在下这么大,我正要去找她。”布朗大叔说着准备往外走。
“和她联系了吗?她在哪?”
“电话打不通,应该在附近。”
景勋按住布朗大叔,拿过伞,“我去吧。”
景勋转身回了一趟房间多拿了一件外衣,拿上两把伞出门了。
天色越来越晚,雨一直下,联系不到颂楚,甚至不知道她在不在附近,只能沿着街一家店一家店地找。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这句诗用在这里不太恰当,但景勋找到颂楚的时候,仿佛只有这句诗能形容他的心情。
一身吊带裙凸显出优雅玲珑的身材曲线,头发松散地挽起露出光洁雪白的皮肤和修长纤细的脖颈。
昏黄的灯光落在窗台边,灯光下的她显得安静又清冷。
“走,回家吧。”像是怕打破这幅画面,景勋走到颂楚身旁轻声说。
颂楚听到声音抬起头,似乎是有些惊讶,和景勋对视了好几秒才懵懵地问,“你怎么来了?你不是…”
颂楚是想问他不是已经走了吗,但并不确定,所以没有问出口。
前几天入住的时候就听布朗大叔说长租客过两天就会走,今天上午颂楚从醒来一直没见到景勋,她还以为景勋已经退租走了。
景勋指指窗外,“我来接你回去。”
颂楚垂着头,“我脚伤了。”
景勋这才看她的脚,脚踝有些红肿,脚上还有些擦伤。
“处理过了吗?”
颂楚点点头,没说话。
这是一家手工艺品店,老板这里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