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最大的乐趣,见死不救
    比如天朝人民口中的天朝首富顾沐的女儿,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长的抽象,却无人见之真面目的病痨!

    比如顾沐可是出了名的女儿控,凡是都给最好的等等……

    而此时清河继续顾懿之不感兴趣的话题,战神烨王是当今圣上的第八个儿子,君冥烨……

    讲到最后甚至差点讲到,烨王最喜欢裤衩的颜色……

    看到已然快睡着的自家小姐,清河委屈的撇嘴,哼,懒虫,“那你睡吧,小姐”。

    关上门回房睡觉去了。

    顾懿之走出房门,看着三楼走廊栏杆,看了看天空挂着那轮皎洁的明月。

    不禁思绪飘飞,“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叹了几口气,她徐徐的走进屋里,刚要解衣睡觉,却听的门口“噗通!”一声。

    她迅速穿好衣服,打开从马车上拿下来的胭脂胡乱的往脸上抹两下。

    在江湖上务必要小心谨慎,她这张脸长得也着实俏丽了点,所以遮掩下还是有必要的。

    打开门,一抹高大的身子便倒在了她的脚边。

    好奇的看了看,浑身是血的男人,她伸出脚踢了踢,却突然被握住了脚踝。

    “嘶,放手”

    她一急,一脚踢在了他的脸上,脚踝处顿时断了一般。

    “救我!”低沉冷冽的男性声音想起。顾懿之忘了脚踝疼,好笑的看着看不清鼻子脸的男人:

    “呵,求我救你,还颐指气使,告诉你小子,老娘平时最大的乐趣就是见死不救。”

    随着脚踝断了一般的疼,顾懿之咬牙切齿:“我救!”

    男人才松开她,当起开他身上染血的衣服时,顾懿之倒吸一口冷气。

    此时他胸口离心脏两公分处俨然一处骇人的正在冒血的窟窿,这人得罪了什么人,下此毒手。

    对于处理伤口来说,她得心应手,因为从小耳濡目染,医理虽不能说精通,却得心应手。

    男人伤口上的药是离宸临走给她留下的,她都不舍得用,如今便宜了这个混蛋!

    第二天她安排了小二照看下,便早早的上路。

    这一路上,顾懿之耳膜都脱线了,她忍不住的打趣。

    “清河,你不觉得你作为一个官方标配的小丫头,出场的晚了吗”。

    “昂?小姐,请您用简单的语言表达”清河茫然,她真听不懂,距离上次见小姐快一年了,怎么感觉小姐变了?!

    虽然她清河很喜欢现在幽默风趣的小姐,但是小姐这几天蹦出的话,她真伤脑筋。

    顾懿之抚额,还不如这丫头不出现,实在是,太能说了,令人不敢恭维啊!

    马车行驶的速度不快,就算再减震也比不上现代的汽车,所以顾懿之便让童叔不要驾太快。

    本来就几天的路程,这样一来又增加了两天。

    “大小姐,过了前面黑风岭,大约还有一天多的路程就可以到京城啦。”

    老管家童叔见两丫头聊的那么欢,忍不住刷一波存在感。

    “嗯,好”顾懿之答道。

    只是看童叔提到黑风岭,清河那丫头居然安静了?!

    顾懿之挑了挑马车帘子,向外看了看,多美的自然景色啊。

    一山更比一山高,秀丽江山不过如此,反观清河此时尽量缩小自己的身形。

    “这里很可怕?”顾懿之奇怪的看向清河。

    童叔以为问他,便畅快的接话,“大小姐忘了咱们天朝有句话叫,宁到阎王殿,不去黑风岭!”

    “唔?有黑熊精吗?”黑风岭,她记得好像西游记里有只黑熊精的那个岭。

    “哈哈,哪有什么黑熊精,不过是大家以讹传讹,把这岭子传的比阎王殿更可怕罢了。”

    童叔爽朗一笑,声音似是一圈一圈的扩大散去。

    “小姐……”清河瑟瑟发抖的躲在柔软的角落里,露出个小脑袋。

    “别怕,哪有什么吓人的,就算真有,小姐我也能灭了他们。”

    顾懿之走过来拉起角落里的清河。

    只是话刚落,马车停了,童叔惊叫:“小心!”

    顾懿之在童叔喊之前已经意识到了不对劲,她也不知怎的,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内力作用。

    “哈哈,哪家小娘子竟然有这等能力灭我黑风岭?”

    一声阴柔嗜血的声音响起,刺的顾懿之耳膜又疼了起来。

    她伸手抓过旁边小型梳妆盒里的胭脂涂抹起来。

    顺手也给清河涂了点,要不怎么说这马车里应有尽有呢!

    “几位大爷大人大量,我家小姐不是那个意思,还请几位大爷行行好”童叔讨好的拱手笑着。

    “废话少说,让小娘子出来,否把你剁了喂狼。”

    顾懿之捂住快要尖叫的清河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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