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咱们洪兴没人了吗,非要从和联胜去收?”
“大佬,这个小子脑瓜子灵活,我有些生意能用到他,他叫吉米,跟的大佬是官仔森。”
“吉米?”
靓坤回忆了一下,似乎不认识这个人,应该就是一个小角色。但是官仔森,靓坤却有一点印象,一个和联胜的赌鬼罢了。
“阿东,这小子有没有什么地盘?人过档可以,但是地盘,还是要交给和联胜的。”
“大佬,规矩我懂。吉米这小子没有什么地盘,就是有点走私的小生意,平时卖卖盗版录影带,色情杂志,走私一下奶粉什么的。”
“这样啊,行,没问题,事情包在我身上了,我亲自去和邓伯说清楚。
到时候,你包上一个十八万八的红包,有骨气再摆几桌,事情大概就没事了。怎么样,身上有钱没?用不用从大佬这里先拿一些?”
不得不说,靓坤对于自己曾经的小弟,还是相当仗义的。
但有一个前提,对方不能够威胁到自己的利益。否则,别说小弟,就算是亲兄弟,也要斩手斩脚。
古惑仔,利益至上!
“不用了,谢谢大佬,这些钱还是可以拿出来的。”
说到这里,林东又补充道:“大佬,我刚才进门的时候,看到阿华带来的一个女演员,是我之前的一个熟人。
所以我自作主张,用八万八买下了这个人,还望大佬不要责怪。”
“阿东,太客气了,一个小演员要什么钱。你要喜欢,大佬这里多的是,你愿意就随便多挑几个。”靓坤十分豪气的说道。
“大佬,花钱办事,天经地义,况且,兄弟们都要吃饭的。”
大佬和你客气一下,你自己要是不知道轻重,那就别出来混了。
“哈哈,你小子总是这样,生怕沾大佬的一点光。不过,守规矩,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