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卖煲仔饭,还有黄焖鸡米饭


    纠结了一会儿,讨厌青椒的心还是占据了上风。

    他假装接电话,然后悄悄起身。

    没走两步,突然被一股浓烈的香味掐住脖子,狠狠摁回到座位上。

    原来是青红椒煮熟了,黄焖鸡成了,可以正式出锅了。

    神功大成的它,远非最初在炒锅里简单煸炒的味道可以比拟。

    这香味从一只撩人的小妖精,摇身一变,变成了长满肌肉的壮汉,还是一群。

    它不装了,它是女装大佬它摊牌了!

    之前还只会用曼妙的躯体勾引人过来,现在它直接动用武力,抡起粗壮的肱二头肌将人提溜过来。

    再强人锁男,把人锁死在座位上。

    邓阳想逃却根本逃不掉,只感觉奸男险阻,左右围男,进退两男,男上加男。

    最后只能躺平认栽,认命般地去掏钱购买。

    “老板,一份黄焖鸡米饭,多少钱。”

    “40。”

    这个价格让邓阳稍稍安心了点,太便宜的他可不敢吃。

    “行,来一份。”

    萧岚打开电饭锅,从里面盛了一勺饭,再回到大砂锅这里,舀出满满一勺鸡肉,倒入餐盘上。

    当邓阳意识到自己忘了说打包的时候,萧岚已经将餐盘递给他了。

    算了,怪他自己看黄焖鸡看失了神,忘了打包。

    黄焖鸡在刚刚倒入砂锅的时候,水漫过鸡肉,一眼望过去,感觉吃起来会全是兑水的寡淡。

    可现在掀开锅盖,鸡肉和土豆居然将之前汤汁全部吸收了。

    锅里几乎看不见清水的痕迹,只感觉每一块鸡肉都仿佛被蜜蜡包裹着,精致得宛如艺术品。

    也就是在路边卖,一大勺肉只能卖40块。

    要是放去米其林餐厅,盘子上只放两三块肉,再插朵花做装饰,直接卖400。

    这黄焖鸡的卖相在邓阳心中已经可以打满分了。

    就是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

    他付钱以后,端回座位上,看着盘子里的青椒和红椒,他竟然没有产生排斥的感觉,反而食指大动。

    这股黄焖鸡的香气,吸取了所有食材的精华,又丢弃了食材中令人不愉快的部分。

    邓阳还是能闻到香气里包含着青椒,可这青椒又不是他熟悉的青椒。

    如果说,没入锅之前的青椒,像只令人畏惧的流浪狗,身上散发着骇人的气息。

    那么现在的青椒,就像是被收养的流浪狗,它在主人的爱里,将一身的尖刺软化成熨帖顺服的绒毛,浑身洋溢着幸福的味道。

    就算再怕狗的人,被主人热情相邀,也忍不住伸手摸一摸这只尾巴摇上天的小狗狗。

    所以青椒依然是青椒,但青椒已经不再是青椒。

    邓阳甚至不舍得把它从盘子里挑出来,只觉得绿油油的,怪好看的。

    他不再迟疑,夹起一块鸡肉,放入口中。

    阴险的鼻子,仿佛记恨嘴巴之前抢它的工作,这次它也要越俎代庖。

    在舌头尝出鸡肉的肉香之前,鼻子就先一步将这口肉的鲜美捕捉,先一步传入大脑。

    大脑先被惊艳过后,才后知后觉感受到嘴里的美味。

    这一刻,邓阳的心里忽然涌出一股滔天的悔意。

    他不该……

    他不该吃完早餐再来吃这顿饭的。

    早餐残留的食物味道还黏在舌苔上,有一层咖啡的苦,还有一层牛奶的腥。

    它们阻隔着舌头上的味蕾深入品尝黄焖鸡的味道,所以才会被鼻子抢先一步,向大脑邀功。

    这么好吃的食物,他应该刷完牙之后,再仔仔细细漱几遍口,去掉所有牙膏的残余,再来品尝它的美味。

    这样才能感受到最大限度的冲击。

    不过,咖啡和牛奶并没有嚣张太久,一旦攻破了它们的防线,嘴里就是黄焖鸡的天下了。

    无数种味道,如此浩浩荡荡、又秩序分明地朝他杀来。

    鸡肉的鲜嫩,土豆的粉糯,香菇的浓香,青椒的薄辣,红椒的厚甜,加上最强辅助——葱姜蒜的共同发力,

    什么残余的食物气味,通通被这阵仗吓得魂飞魄散、逃之夭夭。

    邓阳坐在路边简易的折叠餐桌旁,耳边仿佛有小提琴伴奏音乐在流淌。

    这哪里是路边摊啊,这是五星级饭店才有的顶级享受啊。

    他很想闭上眼睛,尽情沉醉在食物带给他的梦幻感受中。

    可是他的眼睛不愿意闭上。

    眼睛也得吃饭啊!

    这一盘黄焖鸡米饭,不仅仅是鼻子和嘴巴的狂欢,更是眼睛的盛宴。

    绿的像绿翡翠,红的像红玛瑙,黄的就更加丰富了。

    染上汤汁的白米饭像极了透明的黄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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