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正,这批货味儿太正了!
就被通知饭菜吃光了。现在一想,可能不是客人太饿,纯粹是菜太好吃。

    说起来,醋排骨也是道比较常见的菜,去县里吃席的时候更是经常吃到。

    县里饭店做出的醋排骨可好看了,红艷艷的,泛著亮光。

    闻起来也香,里面还放著大块的菠萝和番茄,看著可诱人了。

    可不知道为啥,总觉得它吃起来和以前在村里吃到的味道不一样。

    它是好吃的,只是好吃不到你心窝里去。

    有时闭上眼睛咀嚼,你根本分不清吃的是排骨还是红薯。

    要命的是口感和味道都挺像,让你越吃越觉得2.5的红薯卖出了25的肉价,亏大发了。

    可萧嵐这锅醋排骨一出,还没掀开盖看呢,光闻味道大家就觉得对味了。

    正,这批货味儿太正了!

    纯度百分之百,香味直往你骨缝里钻!

    大家给萧嵐让出一条道,好让萧嵐进去继续掌勺。

    萧嵐有刘海遮挡眾人目光,他也不尷尬,拎起锅盖,露出一大锅半稠的醋排骨。

    看,有在,何须加入淀粉勾芡呢?

    浓稠的浆就是天然的自来芡,根本不需要画蛇添足。

    这锅先前还像“汤”一样稀稀拉拉的东西,如今已经无限接近於醋排骨的完成品。

    五个徒弟在一旁惊讶地看著,看著这盘菜从陌生变得熟悉,依稀间有师父老雷的影子。

    传统法子做出的醋排骨不会像加了番茄酱那样橙红透亮,而是呈现出一种更为厚重的硃砂红。

    风格不同,人们各有爱重,但若比较起来,这就像富家新贵和豪门老钱的区別。

    前者经不起太长时间的考验,需要速战速决,否则会在世界中迷失自我。

    而后者恰恰需要长时间的燜煮,它习惯在不知不觉间將醋汁缓慢蚕食大片,再以压倒之势收入囊中。

    排骨早在油炸时炸出了焦圈,厚重的底蕴让它早已定型,不会在红尘滚滚中乱了分寸。

    必要时它也愿意让一点利,渗一点骨油融入料汁,让尝到甜头的麾下对它更加忠心,誓死不离。

    开盖以后,萧嵐拿起炒勺对著排骨来回翻炒,让每一块肉能够更加均匀地上芡。

    就这么几个来回,醋汁变得越来越浓稠,时间来到关键的时刻——该关火了。

    早一秒,火候不够到位;晚一秒,汁焦化发苦。

    若是把握不住时机,那先前的努力不说全白费,至少也毁了一半。

    萧嵐聚精会神,用一只眼睛紧盯炉灶。

    就是现在,3,2,1……

    “关火!”

    一个熟悉的声音骤然插入,正好和萧嵐“啪嗒”的关火声重合。

    大家先是满腔欢喜,隨后在看清说话人的那一刻,发出歇斯底里的惊叫:“啊啊啊啊啊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