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不欠苟玉什么,杀她爹那是她爹自找的。
那到底是为了什么?
烟雾缭绕里,周羡野有点出神。
也许,是在她身上看到了某种熟悉的影子?
那种被全世界逼到绝境,只能靠自己硬扛的孤独?
还是说,只是因为观察她太久,这姑娘在他心里留下了印象?
又或者,她本身就充满了故事感的‘物品’,自己想要‘收集’她,将其收藏?
亦或者,自己真是个变态?就喜欢看弱者逆袭、把欺负人的家伙踩在脚下的戏码?
周羡野掐灭烟头,最后一点火星在夜色里暗下去。
他转身回屋,动作依然很轻,目光落在地铺上苟玉沉睡的脸上。
他想了很多理由,扭曲的、冷漠的、自嘲的。
想给自己的行为找个合理的解释。
可他偏偏没往那方面想——在生活基本稳定、不用再像在下城区那样拼命挣扎之后,他的人性里,也许真的悄悄冒出了一丝,连他自己都没发现、或者不愿承认的……善良。
这点善良太微弱了,跟他满手的血和内心的冷硬比起来,几乎可以忽略。
它不足以让他变成好人,甚至不足以让他感到愧疚或同情心泛滥。
它就像石头缝里钻出来的一棵小草,在不经意间影响了他的判断,让他做了一个看起来不太像他会做的决定;这感觉陌生又别扭,让他有点不自在。
他对人性持极度悲观态度,习惯用最坏的角度去揣度人心,包括他自己。
承认自己可能还残留着一丝善良,比承认自己是个变态杀人狂都还让他难受十倍。
翌日,清晨,星期六。
周羡野起床,已经不见苟玉的身影。
桌上放着做好的早饭以及一张信纸。
他拿起来一看。
【羡野老师,早饭我帮你做好了,记得吃,我先回学院了,昨晚真的很感谢您收留我,也很感谢您给我开小灶,您真的是一位善良负责的助教老师,您对我的好,我记一辈子。苟玉留】
“呵,谁要你记得。”周羡野嘴角扯了扯,随手将信纸捏成纸团丢进垃圾桶。
吃完早饭后。
他却从垃圾桶里将信纸翻出来,整理好存放在书桌里。
然后走至门旁衣架处,从大衣口袋里取出铅皮封印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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