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为防止不.良.影.响,个别词语已进行修改,妥善处理,轻微OOC致歉!但还是建议12岁以下未成年人跳过本章)
(注:本角色塑造旨在通过极端案例警示青少年树立正确价值观,所有违法行为在正文中均依法处置)
(注:《刑法》第263条:抢劫罪可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民法典》第3条:民事主体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所以千万不要犯法)
大家好,大家一点也不好。
没错,我,顾念泠,就是你们口中的“恶.毒女配”。
我恶.毒?呵呵,笑死,我顾念泠能有什么错?
唯一的错大概就是我太善良了。本小姐出生在一个宰相世家,从小什么时候不是呼风唤雨,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我爹哄着我,我娘惯着我,下人也是我说往左绝不敢往右!我嚣张?你竟敢顶撞我?!来人!拖下去!别来碍本小姐的眼!
讲真,我对那个叫叶栩的印象特别深刻。
很久以前啊,在本小姐七八岁的时候,我在小河边碰到一个形单影只的小男孩,他穿着破麻布衣,看起来很穷。当时我还想,真是运气不好,但阳光下他手中捧着的闪闪发光的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
那是一块成色极佳,做工精细的玉佩。
然而不论这东西他从何而来,一个佣人的孩子总归不适合拿着这么贵重的东西!所以那件东西只能是我的。
这种穷人家的孩子最缺钱了,我强忍着心中不快,向马夫要了一袋碎银,取出几两在他跟前晃了晃,提出用这些买下玉佩——本小姐肯和他提出交易已经很了不起了,他一看就是个不识货的,所以几两碎银足矣买下来,他估计还得感谢我。
他没动,多半是吓傻了,唉,真没见过世面。
我得意洋洋地等着他感激涕零,把玉佩双手奉上,可我万万没想到他竟然拒绝了!
我很生气,但我忍住了。为了拿到玉佩,我还是打算再退一步。看我多大度!我把一整袋银子都丢在他面前,但他居然如此大胆,会这样不识实务:没向本小姐行礼就算了,竟还再次拒绝我的要求?!
该活!本小姐真是给他脸了!果然,与我们身份平等的平民子弟就是与我们身份平等的平民子弟。
好好说话行不通了,四下无人,我便让春桃去抢,得手以后不管他如何哭闹,扬长而去。可好巧不巧,有几个来洗衣服的平民看到了,没办法,这怪不了我,也只能怪她们不小心,看到了不该看的。我就让侍卫帮忙妥善处理了这个问题。
这真是一块好玉!
我回到府中,命春桃将玉佩仔细洗了十来遍,挂在腰间,父亲回家看到了问我,我也以去集市买到为由搪塞了过去。
再后来我长大了。一次重大家族聚会,我戴好玉佩随父亲去了,却在聚会时看见霍家嫡长子一直在直勾勾地盯着我看。
“真是奇怪!”我心里这么想。
聚会很无聊,于是我便借机离开了,但我没想到,霍家嫡长子那个傻大个追了出来。
“您好,顾小姐,我是霍梵,不知您这玉佩是从哪来的?”他跑到我面前,拦住我的去路。
我告诉他,那是别人送我的。他忽然抓住我的手,语气兴奋:“救命恩人,我终于找到你了!”
恩人?救命?那个平民吗?但没关系,从此,那个人就是我顾念泠!
霍梵和我订了婚,我对他并无感情,但作为三家中独大的一家,和他结婚有利而无害。
在嫁过去前,我得在那里立好规矩,从此,霍家就是我的天下。
我教训了几个奴婢,接着就去收拾叶栩。听闻他本是叶家庶子,却因母亲和霍将军曾是“旧识”的原因当上了霍梵的义弟。他母亲不知如何和霍家扯上关系,多半手段不太光彩吧,他想必也好不到哪去。就凭叶栩一个外人也想占着霍家的东西?不!他没这资格。
我针.对他,排.挤他,但不久,我知道一个更令人气愤的事:——他就是我曾抢过玉佩的男孩!
那他就不能留在这里了。
我想找个机会让他没有办法对我进行威胁,可我没想到他攀上了花家。
屋漏偏逢连夜雨。一次,我露馅了。霍梵发现不对秘密调查,知道了一切真相,对我进行正义的制裁,我度过了此生最难熬的半个月才得以解脱。
好在苍天有眼!我重生了。其他人好像与上一世无异,不过霍梵那个早死的表姐居然活下来了。
我曾如临大敌,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