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上 逢天机秦雪奇入梦
字也没听进去,更加一个字也不会信。

    秦雪知道班主任是在用自己的方式教育学生“学好”,但这种方式真的让她很难过。

    秦雪从此更加会伪装了,她也是在长大后才领悟了一件事:好学生们不仅成绩好,演技也都是第一流的。

    啊,一回忆起来差点就收不住了,还是说回秦雪同《红楼梦》的缘分。

    秦雪第一次读《红楼梦》是小学三年级时的一个普通的周末,她因为电视上的《还珠格格》毫无预兆地临时停播而意外获得了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

    在将木质书架假装为楼房、让积木小人在里面上演恩怨情仇的游戏终于失去了魅力时,她注意到了书架上的这本书。

    书的标题是篆字,秦雪那时还不知道什么是篆字,只能猜测其中有一个“红”字,还有一个“梦”字。

    书脊上是一个纤细的古装女孩的剪影,她微微侧着身子,倚着一把柄子细长的锄头。

    女孩的剪影下印着作者的名字——“曹雪芹”。

    “雪芹——雪芹”倒过来念不就是“秦雪”吗!

    名字中隐藏的小小巧合一下就吸引了秦雪的注意,伸手把书抽出来,开始读第一页,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

    虽然因为知识水平和人生经历的限制,秦雪一开始读时难免磕磕绊绊的,并且必须略过其中的诗词部分不读(根本看不懂),但这本书还是成为了秦雪不可撼动的床前读物,睡前必读几页的习惯一经养成就一直延续到了她成年后。

    成年后,世界变大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却也变远了,身边没有了朝夕相伴的同学们,每个人都选择了让手机成为自己最亲密的朋友。

    虽然再也没有潜在的对她阅读喜好的批评,但孤独感也随之而来,好在秦雪胜在不纠结,不琢磨,想不通的事就不去想,所以生活过得还不错。

    秦雪在本地读完大学后就四平八稳地在家附近的一个小外企里做了一名HR。

    虽然她对工作尽心尽责,但事业心实在是不强,能够定时定量拿到足够过一个月滋润小日子的工资就心满意足了,从没有哪怕一分钟认真想过如何溜须拍马升职加薪从而走上人生巅峰,所以带过她的主管对她都是放心又满意。

    这家外企的规模虽然小,却非常注重对员工休息权的保护,朝九晚五和周末双休是基本操作,除此之外,只要员工顺利通过试用期,就可以享受不受工龄时长限制的、令人艳羡的二十天年假。

    除了月末、年末绩效考核和工资奖金核算的时候确实要忙一些,其他时间秦雪几乎都可以在天还亮的时候下班。

    秦雪很知足,在一线城市,在回家路上看夕阳这样一件看起来非常微不足道的小事,其实已经是不知道多少人奋斗大半生仍求而不得的幸福。

    天气预报说今晚有雷阵雨,所以秦雪早早就回到家。

    吃过简单的晚饭后,秦雪抱着电脑窝在沙发里,像平常一样逛逛红楼爱好者论坛,看看大家又有什么新动态。

    秦雪虽然爱逛,却都是潜水闲逛,自己却从不发帖。

    她这主要是因为懒。

    要发帖,就要先构思一个主题,然后又要把这个主题发散成一篇言之有物的文章,实现它要比看起来难很多,所以每次秦雪刚鼓起干劲,就再而衰三而竭了。

    秦雪想,不如就让想法停留在想法吧,并且因此更加佩服能够“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曹公,以及活跃度超高、文思如泉涌的几位论坛大佬。

    说到对红楼梦的想法,秦雪最大的遗憾就是张爱玲说的“三恨红楼梦未完”。

    目前市面上最通行的程高本续书实在让秦雪的阅读心情急转直下。补充了后四十回的程高本虽然完成度很高,但续书不论是文字还是故事,都失去了前文的魔力,最后甚至还硬凑了一个贾府抄家后因宝玉和贾兰的高中、皇帝的仁慈而恢复中兴的大团圆结局,仓促地让人摸不着头脑。

    秦雪无数次幻想着自己可以穿越到原本遗失的那一天,一个华丽地闪现就把书夺过来还给作者,然后替广大读者狠狠踹那个粗心大意的借书人一脚。

    秦雪一手端着杯子,另一手滑动鼠标,浏览着当天的新帖子。

    秦雪看到论坛上有一个老话题又被顶到了首页——

    “如果你能穿越到书中,会做什么?”

    秦雪已经很熟悉这个帖子下的几个高赞回复,比如挤掉贾雨村那厮成为林府的西席,然后重视林妹妹的劳动教育,使她拥有能够倒拔垂杨柳的健康体魄等等;还有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回答是一个自称热爱美食的楼主给出的,说她没有什么大志向,也不想费神去搞经营搞谋略,她就是要给林妹妹做无数的好吃的、好喝的,让她每一天都吃得开心。

    这些回答常常让人忍俊不禁。

    秦雪迫不及待想要看看网友是不是又有了什么新鲜的脑洞。

    点进去,话题下只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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