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5集:律法普及
外头,管不了咱们村的宗族事。”

    

    赵建国给几位老人倒了水:“三叔公,您说说看,啥事儿是法律管不了的?”

    

    “就说上周,狗剩他媳妇不孝顺公婆,还偷着往娘家送粮食。按族规,该罚她跪在祠堂门口,让全村人看看!”三叔公提高了嗓门,“可你们说这是人身自由,不能罚。那以后谁还守规矩?”

    

    “三叔公,”赵建国耐心解释,“孝顺父母是应该的,但孝顺不是靠罚跪逼出来的。”他从包里拿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您看,这里写着‘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这和咱们讲的孝道是一致的。但用罚跪的方式处理,就侵犯了人身权利,是违法的。”

    

    他顿了顿,接着说:“至于偷送粮食,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她确实不该瞒着丈夫。但这是家庭内部矛盾,该由夫妻双方沟通,或者找村委会调解,而不是用族规处罚。真要是情节严重,比如转移大额财产,法律也有规定,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旁边的二爷爷插话说:“那要是有人犯了偷窃、赌博的事,族里能不能开祠堂公审?”

    

    “不能。”赵建国明确地说,“偷窃是治安问题,赌博是违法行为,都该由公安机关处理。咱们村规民约可以提倡道德,但不能代替法律定罪处罚。就像以前有人犯了错,族里私设公堂打板子,那是犯法的,严重的还要负刑事责任。”

    

    三叔公沉默了。他想起三十年前,族里有个年轻人偷了集体的牛,被绑在祠堂柱子上打了三天,最后落下终身残疾。当时只觉得理所当然,现在听赵建国一说,后背竟有些发凉。

    

    “赵同志,”他磕了磕烟杆,“那以后族里的事……”

    

    “祠堂可以继续发挥作用啊。”赵建国笑了,“比如调解邻里纠纷,弘扬孝老爱亲的传统,这些和法律不冲突。咱们要的是‘老规矩’和‘新律法’相辅相成,不是让它们对着干。”

    

    四、田埂上的调解书

    

    律法普及会结束后,赵建国留下了两个联系电话,一个是乡司法所的,一个是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村支书让人把号码抄在黑板上,就挂在村部门口最显眼的地方。

    

    没过几天,王满仓就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领着侄子王强找到村支书,说要去镇上找司法所,把买拖拉机的钱要回来。

    

    “叔,真能行?”王强搓着手,眼里带着怯意,“那卖家据说在邻县有关系。”

    

    “试试呗,”王满仓拍着他的肩膀,手里攥着那本快被翻烂的小册子,“赵同志说了,有合同就不怕。再说了,咱们村现在有懂法的人了——李寡妇家那事儿,不就是个例子?”

    

    他们说的“懂法人”,是村里的小学老师陈梅。陈梅高中毕业,在普及会上听得最认真,还把赵建国讲的重点都记了下来。她主动提出陪王满仓叔侄俩去镇上。

    

    到了司法所,接待他们的正是赵建国。看到王满仓手里的合同,赵建国眼睛一亮:“这合同写得规范,有双方签字,还有手印,没问题。”他当即给邻县的工商所打了电话,核实卖家的信息。

    

    三天后,好消息传来:卖家在邻县被找到了,因为还欠着别人的钱,拖拉机被查封了。经过调解,卖家同意把钱退给王强,只是要扣除一部分违约金。

    

    “扣就扣,”王强拿着退回来的钱,手都在抖,“能要回大半就谢天谢地了。以前总觉得这些部门是给有钱人办事的,没想到真能帮咱庄稼人。”

    

    这事在村里传开后,找陈梅咨询的人越来越多。刘翠趁着丈夫去外地打工,悄悄来找她,问离婚需要啥手续。陈梅把赵建国留下的《婚姻法》小册子给她,指着“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定理由”那一条说:“翠姐,你要是想清楚了,我陪你去乡里。”

    

    刘翠看着册子上的字,眼泪掉了下来:“我就想让孩子跟着我,不受他爹打骂。”

    

    “法律会保护你和孩子的。”陈梅握住她的手,“孩子抚养权要看谁更适合抚养,他爸有暴力行为,法院会考虑的。”

    

    没过多久,村里又出了件事:张老五和李寡妇因为宅基地边界又吵了起来,这次张老五没敢动土,而是找到村委会,说要按赵同志讲的“相邻关系”来解决。村支书请了陈梅当中间人,拿着两家的土地使用证,在田埂上量了又量,最后划了条线,双方都在调解书上签了字。

    

    李寡妇看着那条线,抹了把眼泪:“这要是搁以前,少说也得打三场架,骂半个月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