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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哈哈地逗它,给它吃东西,送到嘴边的火腿肠它都不看一眼,还是昂着头,在人群里寻找着什么。

    等王雪娇出来,它忽然从端坐的雕塑变活了,又蹦又跳的扑到王雪娇的脚边,围着她转圈圈。

    王雪娇从它的背包里掏出一根火腿肠,剥开皮,还没递到嘴边,它就一个“饿狗扑食”地跳过来,啊呜啊呜地吃。

    拿着春都牌火腿肠的女二曹清蓉大惑不解,伸头看了一眼:“双汇?新牌子啊?味道真的好这么多吗?”

    “不是,它害羞,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王雪娇把狗剩转过去,让它对着曹清蓉拜拜:“快说,谢谢好心人。”

    狗剩剩直立起来,两个前肢弯曲着,上下移动,好像拜拜。

    把刚才还郁闷着的曹清蓉给逗笑了,伸手摸摸它的头:“真乖。”

    狗剩像怕生的孩子,一下子钻到王雪娇怀里:“呜呜”

    “哎呀,又害羞了,好啦好啦,我们走了,不逗你了。”一众人嘻嘻哈哈的走了。

    狗剩不是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它是不吃王雪娇和不穿警服的人给的东西,上次去过一次市局,差点连刘智勇的万年青饼干都给啃光了,最没出息的鲜辣快餐面的面饼它都要嚼两口。

    王雪娇深深鄙视它那没有出息的口味,时常点着它的鼻子说:“出去以后,别说是我的狗!”

    狗剩报之以舔她的手指,真是一点都没法跟它生气。

    从走廊尽头的男厕所里传来一声轻咳,是张英山的声音,就知道被关在房间里的狗是不会自己摸过来,自己把自己拴在窗台上的主要是腿太短,够不着。

    王雪娇满面笑容站起来,结果,第一眼看见的不是张英山,而是程明风。

    刚才坐在深色的沙发里看不出来,现在以浅色的墙壁为背景,感觉他整个人都很瘦弱,明明也是一米八以上的个头,却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吹走。

    围读会要坐好久,大家都尽量选了让自己感觉舒服的宽松衣服,只有程明远按照剧中的描述,穿着三件式的古典式西装,口袋巾、领针一样不少。

    他说自己不是天赋型演员,得装备齐全一点,才能快速入戏。

    西装马甲上的第一颗纽扣上还有一朵金色的花,以王雪娇浅薄的植物学知识,看着有点像鸢尾,也可能是蝴蝶花。

    程明风刚走出来,就看见王雪娇扬起笑脸,站起身,他还以为王雪娇的笑脸是为了他,嘴角微微扬起:“你还没走?等我?”

    “不是,我的狗来接我回去。”王雪娇指了指正在疯狂转圈圈的轩辕狗剩,它刚吃了一根火腿肠,还没吃够,企图把背包里的火腿肠再甩一根出来。

    “好可爱的小狗,追自己尾巴玩。”程明风微笑着:“介意我抽烟吗?”

    王雪娇摇摇头,反正过几秒就走了,你爱抽就抽呗。

    程明风从口袋里摸出一个浮雕着花朵的香烟盒,摸出一根细长的香烟,香烟外皮是咖啡色的。

    “MORE?”王雪娇问道。

    MORE是市面上唯一一款女士烟,特点是纤细,带着薄荷味儿,美国进口,九块钱一包,不少时尚女性或是叛逆少女都会叼一根,以示自己在精神上强悍如男人,不受贤妻良母的好女人法则的束缚。

    程明风轻笑出声:“不,这是我自己卷的烟,不呛人,要不要来一根试试?”

    “不用,谢谢,我不抽烟。”

    王雪娇对用某种符号化的东西来表示叛逆不以为然。

    想她抽烟喝酒烫头,一件都没干,就已经在溧石镇声名远播了。

    跟她一比,说张英山是浪子小白脸也不算特别冤枉。

    毕竟王雪娇可是亲眼看看张英山进了慧娴雅叙!啊,不是,是觅爱夜总会。

    王雪娇立志,这次,她要重新打造一个形象,就算是反派,也起码是一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反派,要跟教父平齐,至少也得是蒋天生蒋天养的水平!

    “余小姐刚才演得真好,难怪在溧石镇上各个剧组都抢着想要你。”

    “一般一般。”王雪娇悲伤地想,他们哪里是因为我演得好才要我,完全是要我当靠山。

    “太谦虚了,你是怎么出名的,我非常清楚。”

    程明风的手探进内袋,然后,缓缓掏出一把枪,对着王雪娇:“好演员,就应该死在角色里。”

    王雪娇看着程明风微微一笑:“你也喜欢李碧华的《霸王别姬》?”

    “我不喜欢小说的结尾,没意思,一出好戏,就应该在高潮戛然而止,而不是让人看见许多年后他们迟暮而平庸的模样。”程明风的手指扣下扳机。

    枪口跳出一簇蓝色的火苗,火苗将香烟点燃,程明远对着窗外缓缓吐出一口烟气:“抱歉,开个小玩笑。”

    “我觉得好笑的玩笑,才是玩笑。比如这把刀,我就觉得很好笑”

    王雪娇右手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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