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雪梅从小就不受家里人待见,但她早熟又聪慧,会刻意卖乖抢着干活来为自己寻得片刻喘息的机会,大多数大人都不会去为难一个乖巧的小孩,除了她的父亲,那个酒鬼总是在她的身上找寻自己丢失的威严。
但她并不在意,谁会在意一个生命力微弱,这辈子都没有办法再获得成功之人的一举一动呢?反正她不在乎。
她是要考出这座大山,去到梁老师嘴里那个繁华大都市里的人,所以这周围一切纷纷扰扰都与她无关。
汪雪梅真如同雪地里的红梅一般,长了一副好皮囊,又总是冷淡看人,让人无端生起一股征服欲望,可那个汪氏太过烦人,像个护犊子的老母鸡,有没有让她消失的方法?
大山里的夜静谧得吓人,夜色如墨水,将这里所有人都笼罩其中,蒙上眼睛,又捂住了口鼻。
她知道周围叔叔伯伯不怀好意的目光是为什么,但她以为母亲总会护得住她,直到被人往小树林拖去时,汪雪梅第一次明白了天真这个词的含义。
“叫妈妈有什么用?你妈妈知道这事,你猜她为什么这次不护住你了?哈哈哈哈哈,当然是向更多的钱屈服了,一个女娃而已,能买个好价钱不就行了?”
嘲笑的声音传入耳里,与身上滑腻如同冰冷毒蛇一般的手掌一起击破了她最后一道心理防线,旁边凸起的大石头成了反抗的第一声号角,尖端戳破脆弱血肉,红色晕染整个视线。
为什么不选择我?为什么要选择钱?为什么不选择我?
滚烫落下的泪水里蕴藏着再也无法诉说清楚的恨意。
汪雪梅踉跄脚步朝大山之外跑去,不敢停下,也不敢回头,最后脱力地倒在县城里的一家杂货铺前时,她看见的是一双如同明月一般皎洁的双眸。
“听说了吗?十八乡那出了两起命案,好像是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死了。”
“咋死的?有报道吗?”
“…不知道啊,好像是两个人偷情然后被林子里的野猪咬死的。”
“去去去,你把我当傻子唬呢?”
“诶诶诶别走啊,保真的,我儿豁,真的是这样的!”
嘈杂的人声逐渐远去,货物上躺着的女生渐渐睁开了眼睛,与正微笑着看着她的漂亮女生对视个正着。
汪雪梅看见眼前人头发梳成利落的马尾,鬓角别着一个水果图案的发卡,对方见她醒来后大声朝身后喊道:“爸,妈,她醒了!”
夜间总算安静下来的杂货铺又变得热闹起来,自来熟的程姓夫妇带着他们捡来的女生回到了破旧的四合院子,第二天就带她去办了领养证明,上了户口。
那个时候的政策不严格,容易滋生罪恶,也容易让善意被放大。
时隔多年,汪雪梅已经快记不清楚上户口时候工作人员具体问了她什么,只记得那天下午艳阳高照,那个梳着高马尾的少女脸上的喜悦比太阳还要晃眼。
“真好,这样我就有一个妹妹了。”
于是城北家家户户都知道了老程家收养了个小女儿,长得又漂亮又勤奋,虽然说成绩是不太好,但是这么乖的孩儿也不要再要求别的了。
程姓父亲对于这个新女儿也十分满意,对她的宠爱,令汪雪梅感到惶恐,于是她只能更加努力的去讨好程家人。
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下午,住在院子里家庭的孩子都聚在院子那颗大树下一起写作业,汪雪梅被叫去帮忙,只留下了程轻和裴令宇。
于是那个表面斯文的少年歪着脑袋询问身边的少女,“程轻,你不怕汪雪梅抢走你父母的爱吗?”
少女一贯看不上对方那故作深沉的模样,她不去搭理,可对方又不停地摇晃她的手臂,程轻轻蹙秀眉,白了少年一眼才不耐烦地说道:“她抢了就抢了,反正她会弥补我更多的爱。”
这话说得完全不经过大脑思考,原本没有恶意的言语,在经过一层木门的间隔落在心思敏感的少女耳里后,总能听出一些别的意思。
于是程轻发现往日极其粘她的妹妹逐渐与她拉开了距离,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里。
俩人的父亲是第一个发现这一现象的,他在饭桌上,汪雪梅去打饭的时候状似无意的问了程轻,“你和妹妹吵架了吗?”
十三四已经出落成标准美人的汪雪梅初到成县初级中学时就吸引了无数人的眼光,但她只想将自己落后太多的学习进度补上,埋头苦学,当了拼命十三娘。
直到成绩也渐渐变好后,这蒙尘明珠总算得到了闪耀自己光芒的时候。
程轻第不知道多少次被学校的男生拉住让帮忙递情书。
她心间一阵又一阵的烦躁,不耐烦地吼道:“为什么不自己去递啊,一群孬种,喜欢人都不敢自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