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看到我之后你们一定会爱上我的,到时候爱而不得才是真正难过的事情。

    我这也是为了你们好。

    言归正传,让我来继续讲一下对方。

    最开始我的确是用死对头一词来称呼他的,可今非昔比。

    死对头这个词未免太过暧昧。

    我在网上看到过不少以死对头为题材的小说,原本是想要借鉴一下要如何打败死对头。但看着看着我发现:好多死对头作作对,作着作着就做了。

    吓得我阅读障碍都要犯了,脑海里甚至浮现出了对方的脸来,更是让人头皮发麻手指发痒。

    如何是和对方的话,那...那未免也太惊悚了。

    除此之外,死对头一词简直是把对方放在了和我平起平坐的地位上,一想到这儿我就要呕吐了,他一个从底层爬上来的群演配和我平起平坐吗?

    48L:

    我受不了了,楼主你这是把“他也配”,当成标点符号来用吗?

    49L:

    据说人的潜意识是会撒谎的,你越反复提起对方不配,那么就说明你越在意对方。而且为什么看小说的时候,脑海里会浮现出对方的脸来?楼主我劝你别挣扎了,弯了就弯了吧不丢人。

    50L:

    楼上说得对,你俩跳过作对这步,直接送进洞房吧!楼下替我随二百,让我们欢迎下一对嘉宾登场~

    51L:

    埃及吧配不配的,谁替你随钱。

    52L:

    太好了,是法老!楼主你有救了!

    53L:

    给我看吐了都要,楼主明显是个不尊重人的反社会啊,不明白为什么这种人都得得到发帖机会而我不行,我182-75-20-16到底差在哪里?

    54L:

    发的这是什么东西,电话号码吗?

    55L:

    回53L

    大兄弟别自取其辱了,现在小世界主角攻人人胯-下长着火箭,不能缠在腰上的不配做主角攻。路人攻条件也许会稍微差一些,但你16未免也太可爱了吧。

    56L:

    麦艾斯麦艾斯,我总因阅读速度太快而…后边忘了。真的有这么长吗?楼主你说句话啊,楼主!@楼主

    楼主:

    刚刚在忙。

    大家不用给我打赏,我赚得还挺多的,五岁那年就已经实现了财富自由。有条件的话,你们还是多对自己好一些吧。

    思来想去,我还是打算用他姓氏的简拼来代替他,在这里就叫他G好了。

    G算是我的同龄人,年纪比我稍微小上几个月。

    我们俩像是磁铁的两级,南辕北辙很多东西都是两种极端。

    最简单的一条,我富足他贫穷,完完全全的两个阶级。

    如果不发生意外的话,他这辈子都不配成为我的对手都无法在我身前蹦跶。

    偏偏,老天就是那么无眼,总喜欢发动一些命不由天的改革。

    让穷人乍富,让穷人一步步登高来到我面前,给我添堵。

    他也配?

    65L:

    嘎嘎嘎,高频词再次出现“他也配?”,楼主你是被下载了什么插件吗?每天不说够多少多少次他也配就有惩罚是不是?

    66L:

    我真的很好奇,G他到底怎么你了让你对他这么不满。

    再说我们穷人惹没惹到你,一口一个穷人就这素质还演员呢,我看让你有钱才是老天最大的无眼!

    楼主:

    我没用扫射其他人的意思。

    我嘴里的穷人一直都是在特指他,希望大家不要继续对号入座了。

    我和G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孤儿院。

    六岁那年,我是政府派过去的爱心大使,而他是接受资助的孤儿。

    时间已经太远了。

    我早就想不起来小时候的他,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只记得他眼睛很大,皮肤很黑,额角有淤青个头也壮壮的。

    孤儿院里吃的东西分明很差,可他仍旧长得像个小牛犊,闷不吭声从我手中接过爱心物资的时候,落在地上的阴影也大大的一团,几乎能完全覆盖住我的影子。

    现在回忆起来,他果真从小时就让人觉得讨厌。

    101L:

    ......楼主你别挣扎了算我求你,这还叫印象不深?你知不知道你一共用了九十三个字来形容对方?具体到对方的外貌皮肤体型,就连额角的伤口都历历在目。别太爱了大兄弟,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痴汉专区才是你命中注定的家啊,回家吧你回家吧。

    102L:

    科科,我觉得分区没错啊,楼主确实一股小人得志的气焰。不过不是因可以把死对头踩在脚底而得志,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