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想和解?没门
   “董广义那边的家庭情况,我们也大概了解了一下。”

    “那简直就是家徒四壁,除了几张破床,啥值钱的都没有。”

    “他家里还有个常年卧病在床的老母亲,这十万块钱黑钱,大部分估计都已经被他填了家里的窟窿了。”

    “所以,陈先生,您要是想走民事赔偿这一块,恐怕……”

    民警摊了摊手,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要钱没有,烂命一条。”

    “刚才审讯的时候,这小子一直在哭,说是希望能跟您私下和解。”

    “他想让您高抬贵手,看在他还是个学生的份上,签个谅解书,这事儿就算了。”

    听到“和解”这两个字,陈思渊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

    他嘴角勾起一抹讥讽的冷笑,眼神锐利如刀。

    “和解?”

    “警察同志,您觉得可能吗?”

    “他拿了别人的黑钱,处心积虑地带个死蟑螂来毁我的店,毁我的名声。”

    “现在告诉我他没钱赔偿,还要我跟他和解?”

    “他是还没睡醒,还是在做白日梦?”

    “我这店要是真被他搞臭了,我的损失谁来赔?”

    “难不成就因为他穷,他就有理了?我就得活该吃这个哑巴亏?”

    “说不好听的,我的人间烟火现在是临海市的旅游名片,要是连带着临海市的名声受损,他拿什么赔?”

    民警被陈思渊这一连串的反问噎得没话说,只能尴尬地咳嗽了两声。

    “咳咳,陈先生,您的心情我们完全理解。”

    “既然没法和解,那就只能走公事公办的程序了。”

    民警正了正神色,开始跟陈思渊科普法律条文。

    “根据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这小子拿了十万块,这已经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了。”

    “按理说,是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