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第三卷后记
一个人,将自己从泥潭中拉出来。

    所以,这份“喜欢”的底层逻辑,是“向往”和“感激”。

    人,可以喜欢很多人,但爱,却只会给少数人。

    可是,爱的前提,一定是喜欢。

    我个人对“喜欢”的定义是:一种正向的、复杂的感情集合。

    比如感激、感动、相处时的舒适感、甚至那种“虽然很讨厌你这点但又实在放不下”的感觉……这些,我认为都可以算是喜欢。

    那么,下一个问题来了:主角为什么敢开口留洛琪希?

    答案很简单,两个字:他飘了。

    是的,就是感觉自己牛掰了。

    实力有了,自信心爆棚了,他觉得自己有能力、有资格去留住自己喜欢的人。

    现实里的我们,为什么面对喜欢的人开不了口?

    因为我们不牛掰啊,我们有顾虑,有不自信。

    我个人感觉,以主角前世那种压抑的设定,来到异世界,获得力量后,能勇敢地开口一次,这本身就是一种成长。

    当然了,主角也没有牛掰的很彻底。

    还是有点那啥的,后续洛琪希要离开的时候,就是很怂。

    拐弯抹角的。

    至于为什么对艾莉丝、基列奴,或者之前的商队没这样?

    因为在主角当时的视角里,这些人,就是“江湖路远,萍水相逢”的过客。

    而洛琪希,是照进他黑暗人生里的那束光,意义是不同的。

    二、关于主角的性格,以及“收女”的问题。

    有读者说,主角太磨叽了,怎么还不收女。

    首先,肯定会收的,大家想看的,都会有。

    但是,我个人坚持,这必须有一个过程。

    我看过很多书,第一天见面,第二天就嗨皮。

    说实话,我也思考过,比如在伯雷亚斯家或者亚尔斯,安排几个漂亮的女仆,或者干脆去奴隶市场买一个……

    但写下这些想法的时候,我总感觉,这不符合“他”的性格。

    在之前的人物小传里我写过,主角前世为什么甘愿忍受欺凌?

    不是因为他懦弱,而是因为他在意自己的家人。

    他知道自己一旦闹事,最后去低头道歉、赔钱的,会是他的家人。

    他若是个孤儿,早特么干了。

    所以,他的内核,是一个极度重视“情感纽带”的人。

    一个这样的人,你让他怎么可能去玩一夜情,或者把一个“奴隶”当成单纯的工具?他做不到。

    人物的骨血,是在一次次的事件、一次次的抉择、一次次的经历中,慢慢长出来的。

    我希望我的主角,像一个真正的人,在经历这一切。

    所以,在留下洛琪希的时候,他没有爱,是纯粹的喜欢。

    那么,爱,是在什么时候发生的呢?

    我的写法里,爱,往往不需要长篇大论的铺垫,它就是一个眼神,一个行为,一个瞬间。

    ——在洛琪希因为主角自己划破手臂而愤怒的那个瞬间,主角,真正爱上了洛琪希。

    这里,也想分享一个我自己的亲身经历。

    有一年,我在外地过春节,没回家。

    除夕夜,是我的生日。

    说句笑话,咱过生日的时候,全国人民都替咱庆祝。

    就在这时,一个认识不久的女孩子,给我发了条消息,问我在干嘛。

    我说准备吃泡面,她说请我去吃年夜饭。

    那个瞬间,我真的觉得,我可能会因为这一顿饭,爱上一个人。

    所以,我相信一瞬间的爱情。

    其实,还能再搞一些,三大魔物碰一碰,和海族公主一些更多的互动。

    找到斯佩路德族的同乡,但我感觉放一下吧。

    不能,为了写而写。

    好了,胡言乱语就到这里了。

    感谢大家一路的陪伴,看我这个扑街作者,在这里啰里啰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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