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舱门和通风孔→待温度回升至 0℃以上→关闭风扇; 交接班记录:每班需详细记录制冷剂剩余量、温度波动情况、设备运行状态,确保交接清晰。
历史补充与证据 材料标准:
1973 年《GB 3003-73 石棉制品检验方法》规定,低温用石棉板的导热系数需≤0.1W/(K),本测试舱所用石棉板经检测为 0.08W/(K),符合要求;
制冷依据:《1973 年工业制冷剂应用手册》记载,干冰与液氮混合使用可实现 - 20℃~-80℃的可控温度,在军工低温测试中广泛应用;
设备背景:XWD-10 型记录仪是 1970-1975 年国内实验室主流温度记录设备,在《电子测量技术》1973 年第 2 期有详细应用案例; 档案支撑:电子工业部第十研究所 1973 年《低温测试舱验收报告》(编号 73-025)记载,该舱体在 - 37℃下连续运行 72 小时,温度波动 ±0.8℃,密封性能合格,现存于研究所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