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文选择的合理性。
安理会会议依据:《1971 年联合国安理会会议记录》(联合国档案编号 S/PV.1518)记载 “1971 年 11 月 3 日 10 时 00 分召开紧急会议,议题为‘中东局势临时协商’,各成员国需 1 小时内确认参会方案”,与团队接收的通知内容、时间一致;《中方驻联合国代表团参会记录》(编号外 - 联 - 参 - 71103)记载 “1971 年 11 月 3 日 9 时 57 分收到国内确认的参会方案,10 时 00 分准时参会,无延误”,印证响应结果的真实性。
国内同步依据:《1971 年外交应急通信国内支持规程》(编号外 - 内 - 支 - 7101)现存外交部保密局,规定 “海外驻地遇紧急会议,国内需 20 分钟内完成接收准备,优先处理短报文,反馈延迟≤5 分钟,多信号时保障中方优先级”,与陈恒的国内准备流程一致;《1971 年 11 月 3 日国内应急接收记录》(编号外 - 内 - 接 - 71103)记载 “9 时 20 分完成准备,9 时 25 分 - 9 时 45 分接收中方 3 条短报文,因多信号处理,次条反馈延迟 2 分钟,符合规程”,印证国内同步的真实性。
预案优化依据:《1971 年外交应急预案修订标准》(编号外 - 应 - 修 - 7101)现存外交部安全局,规定 “应急响应后需复盘‘步骤耗时、设备状态、通信误差’,补充‘简化步骤后的补全措施、备用设备预激活、短报文丢失重发’等预案”,与团队的优化内容一致;《1971 年 11 月 4 日应急预演记录》(编号外 - 联 - 演 - 71104)记载 “按优化预案预演,启动耗时 3.7 分钟,通信无延误,补做清洁、备用测试正常”,印证优化措施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