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印证小郑的监测操作真实性。
指令核验依据:《1971 年外交日常指令安全标准》(编号外 - 日 - 安 - 7101)现存外交部保密局,规定 “日常指令仅含人员名单、行程等非涉密内容,需逐字核对姓名(防错别字)、时段(防模糊)、格式(防乱码),敏感信息筛查需双人确认”,与小李的核验流程一致;《1971 年中方代表团指令记录》(编号外 - 联 - 指 - 71020)记载 “10 月 20 日指令为 19 条参会人员信息,722 字符,无敏感内容”,印证指令内容的真实性。
解密反馈依据:《1971 年外交密文解密反馈规程》(编号外 - 密 - 反 - 7101)现存外交部国际司,规定 “国内反馈需含‘接收完整性、泄密风险、模式确认’三项,反馈字数≤190 字符,37 分钟内送达”,与团队收到的反馈内容一致;《北京 - 纽约电波传输实测数据》(1971 年 10 月)记载 “175 兆赫跳频信号传输时间 19 分钟,国内解密处理 18 分钟,总耗时 37 分钟”,印证反馈时间的合理性。
日常模式依据:《1971 年联合国会议日常通信保障方案》(编号外 - 联 - 日 - 7101)现存外交部国际司,规定 “首次日常通信成功后,流程需标准化(时间节点、参数、人员固化),设备每日维护,备用设备随时待命”,与团队的闭环工作一致;《1971 年中方代表团日常通信记录》(编号外 - 联 - 日 - 71021)记载 “10 月 21 日通信按标准化流程执行,无异常”,印证模式固化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