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7章 热场本应该是主持人的工作,但老娘我撂挑子,怎么滴!


    周长福瞪大眼眶“你难道是——唔!”他低头“不,不可能,当年我明明——”

    恶魔观众们纷纷向舞台投来目光。

    “那年夏天,七月流火(错误用法,故意的),天气异常闷热。大明湖边的一个不知名的小村庄里,来了一名不速之客。

    他身背一柄大锤,自称是过路的客商。村民们见他们身形魁梧,自称客商却又不见携带商品,还身负凶器,纷纷拒绝他的投宿。

    村里一名好心的老人,见背锤大汉一个人出门在外,多有不便,便好心将自家柴房借住与他。

    谁料这一借,反倒借出了祸害!

    那老人的儿子女儿均外出务工,只留一名孙女在村里与老人相依为命。

    孙女二八年华,生的俊俏美丽,天真烂漫,温柔善良。大明湖,湖名大,大明湖里有蛤蟆,一戳一蹦跶——那是她最喜欢唱的歌谣。

    那天,大汉喝了点酒,借着酒劲······”

    周长福露出痛苦的表情,他抓着自己的脸,不断摇头“不是的,不是那样的,不是我,我没有——”

    本来半躺在半空中的皮丕娜坐起身来,皮鞭箭尾戳地,聚精会神的盯着二人。

    观众们也翘首翘尾,聚精会神。

    “当晚,村大火,村民无一幸免!你趁着夜色,逃离了村子。你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没人知道。但你不知道的,那天,有一双眼睛,目睹了一切!

    那双眼睛,找了你十年,他走遍了大江南北,问遍了每一个酒馆,每一个客栈,每一个黑市——终于,他找到了你了!可是他发现,你已经不记得当年的事情了。

    你加入当前最有名望的冒险者小队,得到队长的赏识,身居要职!你每天锻造,喝酒,吹牛,哈哈大笑,你活得心安理得······”

    周长福的嘴唇颤动“我没有!那天,我喝了点酒,就睡着了!半夜,我被屋外的吵闹声惊醒,然后我就看见,村子在燃烧,那个老人,浑身是血的倒在我房间门口······

    那天杀人屠村的不是我,而是另一个人!我当时因为太害怕,所以逃走了·······”

    “事到如今,你还要狡辩吗!”张子成勃然大怒“如果不是你——”

    恶魔观众们纷纷侧目,诶,有点意思啊啊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