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无处可退

    他咬死说是电路检修不到位,才引起的大火。

    死的人,他廖飞会赔钱。

    要是赔偿不到位,有人去告他。

    政府判他坐牢,他就坐牢,判他枪毙他就去吃枪子。

    他廖飞绝对不跑不逃。

    公安要是不放心,把他铐在医院都行。

    就是打死不说,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些问话,都是县公安局和宣明镇派出所,跑去省城拿的笔录。

    大面积烧伤的廖飞,被龙剑飞送去省城治疗。

    随后龙剑飞又派人去宣明镇善后,赔偿伤者家属,死者家属,上下打点关系,各种罚款。

    廖飞不告自己是被人搞了,死的人屋头也没人告,最后只能这样草草结案。

    只是水泥厂,被责令停业。

    不过廖飞已经不在乎这个水泥厂了。

    这场大火,廖飞那边被烧死四个人(还有个死者是吴飞鹏砍死那个,也被扔进火里)。

    其中有个是他的结拜兄弟,另外三个也是他的心腹头马。

    其他骨干连带他自己本人,也大多烧伤严重。

    水泥厂不重要了,他要有人为这四条人命,付出代价。

    这个代价可以是我,也可以是彭强。

    在彭强和老南,以及秦飞林发疯之后,廖飞也跟着疯了。

    他不告公安,不是他怕了。

    是他根本没想过,要打官司,要靠公安抓人。

    他廖飞是个大哥,大哥是个买单的人。

    这件事,他死了四个兄弟,如果要是选择经官过堂,然后老老实实等公安给他个公道。

    今后他没有再混下去的必要。

    他要杀人,要人血债血偿。

    原本这种时候,我应该躲得远远地,等这几个疯子杀出个结果,杀出个好歹。

    但我没有。

    在秦飞林上门放枪,明白说是来认我脸,防止杀错人的情况下。

    在老南,彭强,廖飞疯魔,接下来动手只有生死这一条路,有任何余地的情况下。

    我没有选择退,自然不是因为,我脑壳也不清醒,要和他们一起疯。

    而是先后撞在手里的一件事,一桩生意。

    让我没有机会退,也舍不得退。

    八十年代末,高雄和龙剑飞,因为宣明镇的矿,发生数次流血冲突。

    其中最严重的一次,高雄直接花六十万,召集上百人要买龙剑飞两条腿。

    那次,高雄败了。

    程林林带着姚大勇一行人,硬生生将龙剑飞从重重包围中抢出来。

    时过境迁,来到九十年代中期。

    程林林背上省厅通缉,亡命天涯,廖飞损失惨重,自己也重伤住院。

    高雄卷土重来,再次插手宣明镇的矿业。

    而我,作为高雄的兄弟,这片矿区所在地最大的地头蛇之一,高雄在江湖上的得力助手。

    应高雄之邀,也因为这巨大的利益。

    毅然决然和他联手,插足宣明镇矿业。

    这件事这个生意,便是我和高雄,联手夺取龙剑飞在宣明镇的矿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