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要张嘴,突然想到了给凯恩斯的备注,他眼神闪躲,
“就是你、泉哥、大哥和夏芝叔叔……都喜欢吃辣辣的哦。”
“哦,那倒是,”凯恩斯从小就跟着雌父吃辣,一半天生一半练出来的,
“所以你就记下来了?”
“嗯嗯。”
这个答复,让凯恩斯心情很复杂。
都是同一个雄父,为什么弟弟比他细心这么多,三岁的崽比他还关心别虫,这合理吗?
凯恩斯没想是他自己的问题,直接把重点放到了书崽身上,
应该是书崽这方面比较有天赋吧
合不合理也没什么,毕竟这世上能力强的虫实在是太多了,像他这样摆烂的应该很少了……
当然摆烂在凯恩斯这里也并不是什么贬义词,因为他对“及时行乐是人生真谛”无比推崇。
一天天为了学习工作睡得不好,吃的不香,还掉头发……
虫生这么短,当然要吃喝玩乐,干嘛活得那么累哦!
凯恩斯觉得自己真真是看透了虫生的学者虫,他往书崽那看过去,
自家弟弟显然被世俗所困扰,为了学习辜负光阴,他叹了口气,觉得自己应该给表现合格的弟弟一些虫生指导,
“书崽,你在学什么?”
“唔……在看诗集。”这是大哥昨天给他带的幼崽诗集和写诗入门。
诗集?
凯恩斯的长篇大论被这个词拦截住了,用干净的那只手拿起这彩色封面的书本,他想这应该只是一些“崽言崽语”,不出意料很简单。
只是放他翻开第一页,这只自信的雄虫就仿佛生锈的机器人一样卡住了。
这什么?为什么字都认识,连在一起他怎么就看不懂了?
应该是巧合,哈哈哈巧合,凯恩斯随手又翻了一页,
雄虫可疑地停顿下来,接着数钞票一样翻来翻去,脸色也越来越多姿多彩,看起来要和封面融为一体了。
“啪”!
凯恩斯猛地合上了诗集。他恍惚道:
“书崽,这诗集,你看得懂吗?”
“有点难哦,”书崽有些犯难,凯恩斯立马松口气,他刚要认为自己没问题,就听小虫崽接着说:
“字不认识,看不懂哦。”
凯恩斯:“……?”
“认识字就能看懂了?”
他失声质疑。
书崽自己快对雄虫哥哥的一惊一乍免疫了,他很有说服力地翻开前几页,细细地对哥哥开始表达出他所理解的意思。
小虫崽的声音有些断断续续,但显而易见的比之前要好得多,他语速不快,从头到尾却条理清晰,主题鲜明,最后还不忘做一个总结。
说了一篇,怕哥哥不信,书崽还想继续,就被凯恩斯面向他的掌心喊停了,
“我知道了。”
“呼~,哥哥,懂了就好。”
凯恩斯端着一张麻木脸想到,
懂了,
我是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