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肿
知聿:“……”

    “那就走。”她低头用勺子搅粥。

    白粥里加了枸杞和莲子,清香阵阵。

    方临暗忖那白粥怎么与从前自己喝的不一样。

    不过他的是方霜见亲手煮的,就算是白粥也是琼浆玉露。

    “这粥看起来,比你上次亲手给我煮的那碗好吃。”他实话实说罢了。

    她蓦地僵住,与对面男人对视一眼。

    沈知聿果真注意到端倪。

    ……这死小孩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

    后面几天方霜见都没做正事,待在府里陪沈知聿,顺他的意不见方临,等他上朝后又全副武装上街采买。

    自然是花他的俸禄。

    说实在的,沈首辅的月俸可比自己庶弟的月例多得多。

    所以她不怎么喜欢与年下弟弟约会,特别是男大学生或者男高中生。

    一没规划,二没钱。

    她高中时喜欢的类型,是麦斯·米科尔森、杰瑞米·艾恩斯那种,不过遇到的男人一般只占老和有钱两样,根本与帅不沾边。

    卫昭倒是与帅沾边,与她相比也足够老。

    她出门逛街的这几天,一直是他在切扔过来的包菜与鸡蛋。

    珍珠感叹好几次太浪费。

    “卫昭叔叔长得帅,就是人老了点,不过倒是挺灵敏。”珍珠边沏茶边说。

    方霜见坐在桌边,桌上摆满买回来的首饰。她拿起一支金钗:“那你说说,卫昭和沈知聿谁更帅。”

    珍珠思索道:“硬要比,当然是沈郎君,他可是公认的美男子啊,京城好多女孩子都喜欢呢,就连府里也有小丫鬟喜欢!”

    “但是卫昭叔叔胜在有一种破碎感,他身份不像沈郎君那么高贵,也没沈郎君那么有钱,皮肤风吹日晒布满疤痕,正因如此,让人心生怜爱,与他亲近。”

    “更好得手对吧。”方霜见将金钗插在发间,“这种人,玩玩就行,在他身上浪费太多时间不值当。”

    正说着,卫昭捧花进来,默默走到架格,将手里花枝插-进上面花瓶。

    她瞥了一眼:“喂猪吗?”

    男人愣住,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插花的手藏到背后。

    她接着说:“不好意思,没看清,以为是油菜花。”

    珍珠忙窜到架格,夺过卫昭手里的黄牡丹,又将花瓶里的花枝抽回来。

    “去去去,你去沏茶。”她骄傲地扬起下巴。

    小姐是在讥讽他不会插花,她心里明白得很,自己果真是最懂小姐的人。

    方霜见认真端详桌上饰品,又拿了只玉镯,戴在手腕。

    玉镯质地通透,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玻璃似的,戴在手上,很衬她。

    水蓝色的莲瓣茶杯搁到她面前。

    端杯的那双手,指根指敷布满厚茧,手背爬满青筋,如错综复杂的树根。

    滑稽的是,不平的指甲上涂了丹蔻,是她前几日无聊给他涂的。

    那晚沈知聿在东宫与江列岫用晚膳,她闲得无聊,把他当作沈郎君,使劲作弄。

    没打他,只是玩玩游戏。

    看了看他的奶。

    茶水沏得像漱口水一样,她刚喝一口就吐出来,吐在他手上。

    他手背湿淋淋的,握拳收回去。

    大小姐仰头叹息:“珍珠……”

    “来了来了!”

    珍珠插好花,忙忙叨叨坐回桌边,将卫昭挤到一边。

    “小姐我马上沏好。”

    卫昭抿唇,迟愣起身。

    她接过珍珠递来的茶杯:“知聿马上要回来了,你去府门口候着,看看他有没有什么异样。”

    “好。”

    她在房里挑了半天首饰,珍珠就待在一旁犯瞌睡,过会儿她听见院子里的声响,蓦地起身。

    珍珠吓了一大跳,爬起来跟在她身后。

    院子里多了头牛,正瞪着黑眼睛嚼巴芹菜。

    见到方霜见,它哞哞哞叫出声。

    沈知聿站在台阶,身边小厮将账单递给他。

    她冷不丁来句:“你要种地啊?”

    “……这牛是郊外一个老妪养的,前不久老妪死了,她儿女便将牛卖掉凑棺材钱。”他卡壳道,“我想着……拿来炙烤应不错。”

    “哇,这么大的牛拿来烤。”珍珠好奇地摸了摸黑牛。

    “府里的厨子不会杀牛,你不如去买现成的牛肉。”她自知冷血,却也不忍心亲眼见到动物死在自己面前。

    人随便,特别是男人,反正都贱得很还不像动物一样可爱听话。

    他将腰间尖刀收到身后:“一切听夫人的……那我就命人将这头牛放生到牧草茂盛的地方。”

    府里下人又重新去菜场买了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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