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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到的两颗野人参,一根是四片叶的,一根是三片叶的,年份都不咋长。
在这个年代并不值钱,也就只能换个一二斤肉吃。
真正让人欣喜的,还是打到一头野猪吧。
这个纯属是意外,在一个靠近水源的地方,还是小丫头眼睛尖,第一时间发现了野猪在水边的泥塘子里躺着。
不仔细看的话,还真的以为是个死的。
唐小青一枪打过去,这野猎疯狂的跳动起来,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声,这才把人吓得不行。
野猪一枪没弄死,发狂起来可吓人了。
还好,唐小青临危不惧,果断的朝着野猎的脑袋又开了一枪。
如此,总算是把野猎给弄死了。
这玩意儿足有四五百斤重,光造李建军一个人的话,是完全没有办法将其弄下山的。
还好二傻比较给力,承担了绝大部份力量,二人合力之下,愣是将其抬到山下的猎户家。
这猎户看到这个大家伙的时候,嘴巴子都不由得张大了很多,对着李建军竖起了大拇指。
“牛啊你,带着孩子进山,还能打到这么厉害的猎物,简直是绝了。”
李建军很是骄傲的把唐小青推了出来:“不是我厉害,是我媳妇的功劳,她是个了不起的赶山人。”
“嘶……嫂子巾帼不让须眉,让人佩服!我这猎人王的称号,看来得让给你才行啊,哈哈哈……”
第一次受到外人夸奖,唐小青有些不好意思的红了脸。
但,似乎也找到了不一样的活法。
在渔村,她是最没有用的女人,但在这山中,她似乎也能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呐!
李建军看着她自信放光芒的样子,也为其感到高兴不已。
从这一天起,他的媳妇,再也不会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找到了人生的价值,比什么都重要。
他要她万丈光芒的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