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就是在那样的乱世中最强大的一股力量,也是最有希望成为一统南越国的家族。

    其家族势力庞大,不但在南越作威作福,在世界各处也都设有商业网和政治关系网。

    就好比次子白砚,就是在苍穹国长大的。

    也因此,与封烈从小交好,是他除裴瑾外感情最好的哥们,是过命的交情。

    白砚大部分时间都在苍穹帝国,帮家族掌管这边的产业。只前几天,本家出了些事故,才临时回南越帮忙,几个月没回来。

    这朋友和朋友,也是有区别的。

    感情上不分伯仲,但相比于一本正经的裴瑾,封烈果然还是和白砚更投缘。

    或者说,臭味相投。

    两位都是混不吝的性格,无法无天,只封烈更狂些,白砚看似沉着,其实本质更疯。

    因为是外国人,他没有和封烈一样进第一军校读书,从成年后便接手了家里的产业,也因此比封烈这个学生更成熟些。

    此时,三个月没见的铁哥们重逢,两人都挺兴奋。

    而男人兴奋的表现嘛,除了惯常的喝酒飙车玩妹妹,在这个世界,最常见的,就是打上一架了。

    别说苍穹国,放眼整个世界,S级战斗力的人也不多,仅有的几个也都是各国军队高层,封烈就鲜少有能打得尽兴的时候。

    这时候也不墨迹,抬手甩掉上衣外套,就露出一身线条流畅而充满力量的肌肉。

    论肌肉数量,封烈可比白砚壮实多了。白砚长相清秀,发丝微卷,面色苍白,在男人中来说,其实是比较阴柔的长相。

    可封烈却绝不敢小看自己这位好兄弟,这人脑子聪明呢,性子又恶劣,简直一肚子坏水。

    从小到大,他在他手下不知道吃过多少次闷亏,也就是仗着对方曾救过自己的命,才一直忍气吞声。

    脑子里想着曾经那些惨痛经历,封烈有心给白砚点教训瞧瞧,起手就是一道火龙腾空而起,率先出手。

    没错,长着一头红发,性格火爆的封烈,他的异能就是火。

    S级战力火势浩大,足以燃尽天下天下万物。

    而白砚嘛,他的异能就有点特殊了,并非最常见的金木水火土,而是精神系。

    拥有精神系异能的人在世界上不多,因此即使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封烈依旧无法完全了解白砚那神秘莫测的精神力量。

    他不敢小觑,火龙在封烈的操控下,如同活物般腾跃而起,盘旋在半空之中。

    转眼间,整个演武场就成了一片炙热的火海,滚烫的火舌如岩浆般翻涌不息,散发着令人窒息的高温。

    S级高手的对决,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盛宴。

    从封烈和白砚入场开始,演武场四周就围满了前来观战的人。

    封家大少爷啊,这可是个名人!

    男人们自不用说,即使是最难驯的刺头,在这样的强者面前,也不得不低下高傲的头颅。

    女人们则是另一番景象,眼中的光芒既敬畏又倾慕,每次封烈的目光转过来,都会引起一阵尖叫,叫她们脸红心跳,双颊绯红。

    这当然不是女孩们定力不足,要犯花痴,实在是封烈和白砚条件太好。

    女人喜欢男人,看重的无非是所谓‘潘驴邓小闲。’

    潘嘛,就是说要有潘安一样的容貌。

    封烈和白砚虽然风格不同,但可都是数一数二的大帅哥!

    封烈刚毅,白砚阴柔;封烈身材健硕,白砚体型修长。

    但两个人的脸,都长得极好,简直像是女娲娘娘鬼斧神工的得意之作。和他们相比,其他男人就像是随意甩出的泥点子。

    更别说,这俩人气质还好,别管是邪魅狷狂,还是天生贵气,都是那么恰到好处,就像是天生王者,举手投足间都是无法遮掩的尊贵与风华。

    驴嘛,这个更不用说了。

    这两位可是S级的战斗天才,身体素质那是杠杠的,说是万中无一,毫不为过。

    女人可都是有慕强心态的,谁能不喜欢这样的强大的男人呢?

    别说是女人,就连男人都卯足了劲想跟着他们混呢。只可惜想做小弟都没机会。

    而邓小闲——

    封家可是掌控着苍穹国命脉的四大家族之一。要是能嫁给封烈,也就意味着这辈子都有花不完的钱,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被人顶礼膜拜,奉为上宾。

    白砚虽然不是苍穹帝国的人,但白家在南越国乃是名副其实的无冕之王。

    若是有朝一日,白家真的取而代之,那么白砚就是名副其实的王储。

    嫁给他,岂不就是王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噫,真是想想就让人心潮彭拜,两眼放光。

    女孩们不禁扭得更欢了,一个个搔首弄姿,顾不得火焰灼烧的热度,力求将自己最美的一面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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