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至阳之物鹿心血酒,在根本上解决问
    张家,酒过三巡。

    喝高了的老丈人张开山偷偷的跑进小屋,从挂在墙上的扛柜里一顿翻找。

    最后拿出了一个银色的铝制酒壶。

    酒壶拿出来也没有着急喝,而是晃了晃后,放到新暖壶倒出来的热水里温着。

    被家人遗忘的獾子肉再次加热端了上来。

    张开山这才一脸炫耀的将红色的酒倒了出来:“云筝呀,今天看你出息了,都能子承父业了,老爹高兴,

    给你尝尝我藏了好几年的酒,别看就这么一点,一般人可喝不到。

    这都是那年跟你爹打了一头梅花鹿,用鹿心挤出来的血泡的!

    这么多年都没舍得喝!你给拿拿味!”

    “哦?还有这好东西?”陆云筝闻言眼前一亮,前世都不知道自己老丈人藏了这个好东西。

    鹿心血可是至阳的大补之物。

    就跟老虎与猞狸差一个级别。

    而且,随着这两天陆云筝适应了年轻的身体。

    虽说比不上张强那个虎凑的强壮。

    但绝对比前世死之前强太多了!

    身上也是一块块的腱子肉,只要在锻炼锻炼,喝点灵水,将小时候内在的亏空补回来。

    也不比前世参军之后的身体弱。

    “老张!差不多得了,少喝点,一喝多嘴上就没个把门的!说出来的话跟放屁似的。”

    酒喝到一半,张家女人就已经下桌。

    张强拿了两张红糖煎饼出去溜达,张聪则在屋子里学习。

    见张开山说起陆云筝的父亲,闫永莉急忙过来转移话题。

    “没事妈,你是不是心疼我爸的这点藏酒?”

    陆云筝两世为人,心里跟明镜似的,早就理解父亲当时的决定了。

    男人在世,一定要有担当,当年父亲是冬天打围的队长,怎么都要保护队员的生命安全。

    “你看,我大儿子多懂事!”

    (叫女婿儿子,是东北表示亲近的称呼,有些还叫大女儿是大儿子,都是一种带有寓意的称呼。)

    陆云筝哄好丈母娘,端起酒杯浅浅抿了一口,然后在嘴里不断的咂巴味道。

    还别说,这酒不仅没有血腥味,还有一股子甜味,回口略带一丝酒气,感觉很是不错。

    “爸!这酒真不错,还有不,多给我倒点!”

    “没了,没了,你可别惦记这玩意。”张开山说着,眼神不断的瞟向小屋的墙角,“再说,这玩意太补了,也不能多喝。”

    好么!

    这老丈人没看出来,还藏了不少宝贝呀!

    陆云筝装作没有看见。

    继续陪着老丈人聊过往,聊将来,也将让老两口摊煎饼换杂粮面的事简单的提了一嘴。

    不过再说起自己以后还想上山打猎的时候,却没有得到老两口的支持。

    有肉吃固然不错,可上山太过危险。

    这时候每个村子每年被山里畜生祸祸死的的村民不在少数。

    而且大多都是成手的炮手。

    这就跟河里淹死大多都是会水的是一个道理。

    更别提陆云筝的父亲了。

    不过陆云筝点到为止,张婉莹也护着陆云筝,不像让父母说自己老公一句不好。

    见酒桌上的气氛冷了下来,给陆云筝披上一件外套,拉着陆云筝就回家了。

    重生回来两天了,陆云筝也没有睡个完整觉。

    再加上喝了酒,刚回到家烧了会屋子,躺在暖和的炕上就睡着了。

    然而,睡到半夜,陆云筝觉得自己浑身燥热,鼻子里就跟开闸放水似的,一股股暖流疯狂串涌!

    起初他还没有在意。

    但在他怀里的张婉莹感觉头上湿漉漉的,就知道不对出事了!

    起身披上一件衣服,刚点燃蜡烛,紧接着就是一声尖叫!

    “啊!老公你咋的了!咋满脸都是血呀!”

    陆云筝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头顶被染成一片血红的张婉莹。

    “我艹媳妇你咋的了!你别吓我呀!”

    蜡烛昏暗,一滴滴血滴顺着张婉莹的额头滴下。

    前世的他可看过不少恐怖小说。

    都是白天一个样,家庭和谐。

    晚上全变成厉鬼,弄几个规则怪谈!

    不过,当看到张婉莹背心里露出的那抹春色之后。

    陆云筝鼻血喷涌的更凶了!

    瞬间就猜到是怎么回事了。

    “我咋的了?我没事!是你!你流鼻血了!快下来,我用凉水给你拔一拔!”

    凉水拔脑门,门口的泥土挂耳朵。

    各种老方子齐齐用上,弄的两人满身都是汗这才止住了鼻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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