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腹抹过皮肤的瞬间,黏腻的触感让他心里一沉——不是普通的擦痕。
水龙头的水流哗啦啦响着,他掬起一捧水拍向脸颊,混着烟尘的血水顺着指缝滴进洗手池。当他抬手抹掉脸上的水珠时,镜子里的影像让他动作微顿。
右眼角下方横着一道血痕,约莫三厘米长,伤口边缘还在渗着细密的血珠。
爆炸时飞溅的碎玻璃想必是斜着擦过脸颊,若再偏上半寸,恐怕就划伤眼球了。
冷水再次泼上伤口时,刺痛感猛地窜上来,赵北执下意识眯了眯眼。
他烦躁地揉了揉额角,眼神发沉。
伤口隐隐作痛,混着后背被气浪撞出的淤伤,让他整个人都透着股疲惫。
但还好,虽然痛,伤口却没有想象中的深,他的这张脸也没有那么金贵,应该是不需要缝针的。
他扯了张纸巾,沾湿拧干,又仔细擦了擦脸颊,直到血痕不再往下淌,只留下一道稍稍有些狰狞的红印子。
“就这样吧。”他对着镜子低声说了句,把湿透的纸巾扔进垃圾桶。
其实明明知道现在这副样子不适合去接沈南笙的,可是他还是想去,控制不住。
连续三天,他天天都能看见他。而今天,到现在,他还没有见到他!
赵北执在心里唾弃自己,你看,人就是这么贪心的,以前一年也看不了两次,现在已经远远超过标准了,自己却生出了些不满。
心里另一个声音却在替自己辩护,他并没有奢求什么,只是这样天天见的机会以后肯定是没有了,当然要抓紧现在的时间,他已经浪费了一个上午加大半个下午了,他只是想在今天看一看沈南笙。
他真的想看一看沈南笙,他受伤了,身上很痛,心里也有些委屈,只要看一看那个人,今天所有的不愉快都会烟消云散,被欢快替代。
他到了剧组附近,特意从旁边的小商店买了一顶鸭舌帽,稍微压一压,将将挡住了脸上那道伤痕。
进了剧组,沈南笙还没有结束拍摄,他从朱杨洋那里拿了车钥匙,找了个没人的化妆间,将手机的铃声调到最大,给孙雯雯发了条消息,告诉她用车的时候给自己打电话,便缩进沙发里,把帽子遮了脸,准备睡一会。
太累了!
等到他一觉睡醒,拿下帽子的时候,猛然对上一双幽深黑沉的眼。
沈南笙面无表情,眸光正大光明地落在他脸上那道有些狰狞的红痕上。
赵北执惊得一骨碌坐了起来,将帽子戴上,有些不自在地站了起来,恭敬地问:“沈老师,您结束了吗?”
沈南笙看了他片刻,发现他不仅是脸上有伤,手腕上缠着纱布,胳膊上更是淤紫一片。
半天不见,他就把自己搞成了这幅样子?
赵北执见他一直没有说话,便主动说道:“我送您回去。”
沈南笙面无表情“嗯”了一声,起身往外走去。
赵北执敏锐地察觉出沈南笙好像有点不高兴,是因为自己睡觉耽误了时间吗?
他赶紧跟了上去。
车子停在室外停车场,受了一天暑气,一看就又闷又热。
“沈老师,您稍等,我把车子先启动,通个风。”
赵北执没等沈南笙回答,小跑着过去,启动了车子,把车窗打开,开了空调。
等到沈南笙坐进车里,赵北执很诚恳地道歉:“沈老师,真的很抱歉,我刚刚睡着了,应该先把车子启动的。”
沈南笙没有说话,只直直看着他。
赵北执的那种感觉更明显了,虽然沈南笙像往常一样淡淡的没什么表情,但他就是知道,沈南笙好像真的不高兴了。
就在他准备开口再一次道歉的时候。
沈南笙转开了目光:“没关系,开车吧。”
赵北执便不再多说什么,等到快把车子开出停车场,他才想起来:“孙姐还没有上车,要等她吗?”
“她先回去了,”沈南笙看了一眼手表,“不用送我回酒店,送我去金帝斯。”
金帝斯是横店有名的私人会所,会员制,保密做得很好,很多明星在这边拍戏的时候都喜欢去那边玩。
赵北执之前也送人过去过,但是一次也没有进去过,倒是听过不少关于会所内的传闻。
娱乐圈纸醉金迷,远比想象中的复杂,尤其是对性关系是比较随意的。
赵北执抓方向盘的手微微发紧,但他面上一派无波无澜,答道:“好的。”
街上霓虹初上,赵北执车子开得一如既往的稳,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糟糕透了。
今天一天都糟糕透了,喉咙里像堵了一团浸透苦胆汁的棉花,心口闷得发慌...
可那又怎么样,暗恋本就是握不住的晨雾,他甘愿沉沦,与他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