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冤家宜解不宜结
上,恰好我路过,他将我当成了他们的同伙。”

    姜弥脑补了一下画面,觉得还挺有趣。“后来怎么解开误会的?”

    “他被乞丐抢了钱袋子,身无分文,站在包子铺门口馋得流口水,我就用抄书挣的几个铜板买了个包子给他。”宋凛当时并不认识李焱,以为他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公子。

    “事情过去很久,我快要忘记这件事的时候,他再次出现在我面前。”

    “小爷我不喜欢欠别人人情。喏,这些是给你的。”当时八岁的李焱个子比宋凛矮,气势却很足。他将荷包里的金瓜子全都拿出来给了宋凛。

    “你当时怎么做的?”姜弥很是好奇。

    “我没要他的钱,让他买了套书给我。”宋凛当时家里刚出事不久,日子过得拮据没钱去学堂,只能靠着给书肆抄书的机会多学几个字。

    书对于大多数穷苦百姓而言,是奢侈品。

    “你们这么早就认识了啊......”姜弥感慨。

    “我跟他交集并不多。”宋凛坦言。“他住在深宫里很少有机会出来,我亦为生计奔波。直到后来我高中,入朝为官,来往才渐渐频繁起来。”

    姜弥听得津津有味。“他当真如传言中那般不得圣宠吗?”

    宋凛想了想,答道:“因为母族不显,他确实没什么存在感。”

    姜弥想起来五皇子的身世,他的生母好像是个宫女?而且,还是被醉酒的皇帝宠幸了一夜后就抛诸脑后的那种。

    难怪五皇子到了快要成亲的年纪还是个小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