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没人没出声,整栋房子安静得可怕。
“你今天去哪了,不来找我,也不想见到我,为什么?”电话里忽然传出一个低沉的男声。
似乎暗处有无数双眼睛正盯着他,让人无处遁形。那声音他再熟悉不过,沈明度的脑海中浮现出那双黑沉沉的双眸,被额头上流下来的血浸满,只剩下模糊的红色。
他浑身颤抖,却赌气般地用力攥紧了手机,“你到底想干什么,我不管是不是恶作剧,别拿死人开玩笑。”
“我想……我们永远在一起。”那声音逐渐不大明朗,变得含糊不清。“我想….不论你….在哪,做…什么事,要….期待….有我在。”
“.......疯子,简直有病。”沈明度没忍住骂出了声,他盯着那黑漆漆的屏幕,只觉得心里发毛。最后按住关机键,拉开柜子把手机扔了进去。
墙上的时钟指向三点,夜风吹动着窗棂,发出些呜呜的声响。玄关处一片狼藉,紧绷的神经只要稍微松懈一刻,便会被失眠的疲惫感入侵,全身无力,滑坐在地板上。
沈明度想着什么失神,手下却摸到什么冰冷的物体,抓起来一看,居然是两枚戒指。外圈镶着细碎的钻石,看起来有些陈旧,仔细地拿起来观察,发现内侧刻了几个字母。
两只对戒上,一只刻着他的名字首字母,一只,原本刻字的地方好像被人用力地划烂,留下了一堆粗糙的痕迹。
奇怪,这对戒指他有些眼熟,但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历。或许以前流连花丛的时候留下的吧,顶着这个人设,感觉他干什么都不意外,何况是情侣对戒。
这晚,沈明度开着灯,一觉睡到了中午。直到微微晃动的窗帘透进来一些刺眼的阳光,才揉着眼睛从床上坐起来。
洗漱了一番,沈明度打开房门走到客厅,乱七八糟的玄关随之映入眼帘。
昨夜真是不太平,原本只是做做噩梦,现在倒好,噩梦成真了,连带着他整个房子,现在都变得阴森森的。
虽然昨晚实在吓得不清,可总不能一辈子不出门了。沈明度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搬开鞋柜,准备出去买个新手机。毕竟是大中午,艳阳天,妖鬼避让,八字再轻的人也多了几分底气。
出了门,沈明度开始考虑,要不干脆住外面一段时间,惹不起他还躲不起了。
昨晚那事越想越心惊,再高端的恶作剧都玩不出这样的操作,而且,这里都是小说世界了,轻易说不出不可能。
于是在外面晃荡半天,沈明度最后还是来了墓园。捧着一束最贵最新鲜的菊花,又买了些纸钱元宝纸别墅。
点了支烟,衔在嘴边,沈明度开始收拾带来的东西,边清扫着尘土和枯枝败叶,边说着,
“江寂,我来看你了。对不起啊,之前对你这么坏,我不是故意的…..”
打火机点燃了一沓纸钱,沈明度吐出口烟,又从塑料袋里取出几打更厚的。黑色的灰在空中飘散,粘在衣服上不肯离去。
七七八八的东西烧了好一会儿,才逐渐熄灭。“我给你带了很多东西,让你在下面日富一日,你瞧,还有大别墅。”
絮絮叨叨说了一堆,拍拍身上的灰尘,沈明度站起身,又取了两根香点燃,双手恭恭敬敬地捏着。“你可以不原谅我,没事,但一定不要有什么执念,咱们安安心心地走,早日投胎去好人家。”
剩下半根烟和香一起,摆在了碑前。“我明天也会来,你放心,我沈明度,知错就改。”
这么几通话说下来,沈明度都有些口干舌燥。刚想解开几颗衣服顶上的扣子透气,往外走的时候,风变得格外猛烈,沈明度搓着胳膊,浑身上下打了个寒颤。
恍惚间,似乎有个人影站在墓园边的槐树下,风吹不动他身上的东西,衣服,头发…..一动不动。幽幽地,像长在树边的苔藓。
话说起来,这江家也净不干些人事,活该倒霉破产,那婚礼就算没有他搅局,江氏也坚持不了多久。
眼前这似乎根本没人管理的墓园,总共连墓碑也寥寥无几。江寂墓前摆的还是几个月前葬礼时候的东西,烂的烂,凋的凋。看来是人一死,那些老东西连装也不装了。
没有江寂,江家现在几个月就走到穷途末路,看来能力都花在败光家产上了,真是够讽刺的。
入秋,天黑的一天比一天早了。暮色来不及欣赏,便暗得像雷云滚滚的阴天。
‘夜玉’酒吧里,舞池中的人们正伴随着动感的音乐,贴身热舞。天花板被灯光映照成玫粉色,暧昧的像被手指抹开的女人的口红。
“明哥,今儿怎么有空出来,现在圈里人可都说你改邪归正了,喝酒泡妞一样都不感兴趣。”高岑端着两杯威士忌朝卡座走来。
“来,麦卡伦25年,我的珍藏。”高岑将酒